5月28日,高層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下簡稱《民法典》),這部法律將從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這段時間,輿論鬧得沸沸揚揚的「離婚冷靜期」終於還是落了地。其實《民法典》還有一個重磅內容值得關注——婚姻家庭編第819條刪除了「實行計劃生育」內容。這是個大風向,值得好好玩味。
01 計劃生育,將走向何方
1982年9月,計劃生育正式被定為基本國策,並在同年12月被寫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此後,圍繞計劃生育展開了幾代人難忘的回憶,「生男生女都一樣」「少生孩子多種樹」的標語隨處可見。
最初計劃生育是不分城鄉限制的,全國絕大多數夫婦只能生一個孩子,超生動輒罰款,嚴重的丟掉工作。很多城鎮居民為了保住工作,不敢鋌而走險。而由於地區差異,1984年部分農村開始實行彈性計劃生育政策——一個半孩政策,也就是第一胎為女孩的農戶在間隔4到5年後,允許生育第二胎。
2013年,著名導演張藝謀就因為超生被判處罰款748萬元,創下了國內超生罰款的紀錄。
在這樣的嚴控下,中國獨生子女被打上了一道非常明顯的社會印記,肩膀上滿是重擔。有人曾感慨,80後、90後和00後這三代獨生子女,前無古人後無來者,成了歷史上一個孤獨的坐標。
作為執行計劃生育政策最嚴格的的地區之一,遼寧、吉林二省在1992年已經邁入「超超低出生率」行列,出生率低於13‰。4年過後,黑龍江省也加入這個行列中。時至今日,人口問題已經成了東北的「痛」。
日前,全國人大代表、遼寧省常務副省長陳向群在審議政府工作報告時提出,「懇請率先在東北地區全面放開人口生育優惠政策」。
在鼓勵生育的道路上,遼寧省走在最前沿,近幾年更是出台了不少政策,鼓勵、支持生育。在2018年6月發布的《遼寧省人口發展規劃(2016-2030年)》中,遼寧省政府提出,對生育二孩的家庭給予更多的獎勵。
而在2019年7月29日,《遼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草案)》也已提交,倡議「二孩政策」,對生育二孩的家庭予以支持,並對其入托、入學給予適當補貼。
此番遼寧省常務副省長提出在東北地區全面放開計劃生育政策,其實不算意外,畢竟東三省的人口出生率已在全國墊底。不僅東三省,全國人口形勢其實都不容樂觀,2019年全國出生人口1465萬人,人口出生率僅為10.48‰。
除了遼寧省常務副省長提出在東北地區全面放開計劃生育以外,全國人大代表、貴州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副主任孫永春也建議,對全面放開計劃生育進行試點,在適當的時候放開計劃生育,促進人口均衡發展。
大的風向就是如此,所以《民法典》通過「取消實行計劃生育相關條文」並不意外。
那麼,這是否意味著伴隨了我們幾代人的計劃生育就將成為歷史了?還沒有。因為計劃生育是寫進憲法的,憲法明文表示「夫妻雙方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雖說最近也出了一些解釋,表明計劃生育不等於一胎制,但《民法典》所說的「取消實行計劃生育相關條文」,明顯還不能和這個解釋划上等號。
所以,計劃生育這個影響深遠的政策究竟會走向何方,還需要等等看。
縱覽計劃生育的歷史,從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全面實行,並在1982年作為基本國策寫進憲法,期間幾經變更,從一孩、一個半孩、雙獨二孩、單獨二孩到全面二孩政策,再到如今《民法典》取消實行計劃生育的相關條文,其歷史感已經伴隨了很多人的半生。
與放開計劃生育呼聲相呼應的,是越來越嚴峻的社會養老問題。2019年,我國60周歲及以上人口達到2.5388億人,占總人口的18.1%,其中65周歲及以上人口為1.7603億人,占總人口的12.6%。而2020年-2040年對應的60周歲及以上的人口,正是60後和70後,他們既是大多數80後、90後獨生子女的父母,同時也是1949年以來累計出生人口最多的兩代人。
可想而知,未來20年我們的養老負擔有多重。
02 以房養老,居住權設立
站長前面寫了大篇幅的計劃生育,接下來再說說《民法典》中的其他要點。其中「居住權」這部分內容應該結合前文的計劃生育篇章一起看,因為二者其實息息相關。
根據比較可靠的估算,我國有100萬個失獨家庭,且每年以約7.6萬個的數量持續增加。為這些失獨家庭提供養老保障,也是未來的重點。
「居住權」其實已經討論了20多年,此次終於在《民法典》中亮了相,相應法條規定:「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權,以滿足生活的需求。」
要了解「居住權」跟養老的關係,得先了解一個知識點——住房反向抵押保險。這是我國跟美國的住房反向抵押貸款學來的,具體操作就是老人把自己擁有完整產權的房屋,抵押給銀行或保險公司這類第三方金融機構,然後該機構每個月給老人支付一筆養老金,房子也仍由老人居住。
等老人去世之後,機構再將房屋進行拍賣,以填補歸還貸款本金、利息和各種費用。
在養老問題上,住房反向抵押保險其實是個保障,但此前在我國的試點並不算成功,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居住權的缺失。很多老人擔心將住房抵押給第三方機構後,自己就相當於失去了房子,有可能被提前驅逐出門,畢竟此前在這一領域缺乏相應的法律支持。所以中國「以房養老保險」從2015年開始試點,但2018年的統計結果依然很不樂觀:幸福人壽累計承保139單(99戶),簽約意向客戶201單(141戶)。可見參與者之少。
此次居住權的提出,無疑為「以房養老」提供了法律基礎,取消了對住房反向抵押保險的疑慮。居住權明文規定,只有在居住權期間屆滿或居住權人死亡的,居住權才能消滅。換句話說,除非當事人死亡或主動出讓居住權,否則居住權就不會變更。
除了住房反向抵押保險以外,居住權還有一個應用場景值得注意,就是老人重新組建家庭,房屋產權歸老人所有,一般由子女繼承。為了防止自己去世後子女驅逐後老伴,房屋產權人可以給老伴設置居住權,保障老伴的晚年生活。
此前很多老人為了確保讓後老闆有房養老,往往只能選擇將房屋產權變更給對方。這無形中就加劇了自己與兒女的矛盾。而居住權既不能轉讓,也不能繼承,這樣操作既可以給老伴留下一個頤養天年的住房,也不需要產權過戶,不會影響子女的繼承權,算是兩全其美。
換言之,在《民法典》正式實施後,居住權和產權將同樣重要,業主不一定擁有居住權。這也意味著,以後購買二手房除了要做好傳統的房產調查,提前獲知房屋是否被查封、有無抵押、有無違建之外,還得多做一項居住權調查。大家最好別嫌麻煩,畢竟在實操過程中,居住權的作用太太太關鍵了。
03 結語
2020年註定是個不尋常之年,壓在幾代獨生子女肩上的重擔也日益沉重。
5月28日下午,總理在答中外記者提問時表示,中國人均年收入3萬元,有6億人的月收入為1000元。大數據有時太過真實,真實到扎心。
2019年末,中國大陸的人口構成中,16-59周歲的勞動人口為8.964億,占總人口的64.0%;60周歲以上的人口為2.5388億,占總人口的18.1%;15周歲以下的人口為2.4977億,占總人口的17.9%——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加劇,這個數值可能會進一步地拉大,毫無疑問,在未來的20年里,我們的養老負擔會越來越重。
我們都只是時代的一粒微塵,被歷史的洪流卷向遠方,沒有人能預知未來,能做的不過是順勢而為,摸索前進。
也許,獨生子女正在成為過去,以房養老或將成為未來。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HFFufHIBd4Bm1__YOAi_.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