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7天查獲7起酒醉駕!一男子醉酒駕駛無牌摩托車,撞上小車負全責

2020-04-05     海絲商報

對於酒駕

不知已經說了多少遍

開車不喝酒、酒後不開車

但還是有「勇士」以身試法

查酒駕醉駕是公安交警部門一項持續的工作

所以不要存在任何僥倖心理

交警蜀黍在各大路口等著

這不就有人落網了

3月29日至4月4日晚

南安公安交警大隊城區中隊

在短短7天的時間裡查獲7起酒醉駕!


酒醉駕案件大曝光

1

夜查行動!連遇5起酒駕

城區中隊在轄區採取設置固定檢查點和流動巡查的方式開展酒醉駕夜查行動。行動中,執勤民警嚴格執法,規範使用各類執法裝備,對存在酒後駕駛嫌疑的駕駛人進行嚴格檢查。(以下為部分案件描述)

3月29日21時、4月4日21時、4月4日21時許,在南安市柳城大橋查獲3起酒醉駕,分別為:

王某駕駛車牌號為閩C***QX的小型轎車城區中隊民警當場查獲,其酒精呼氣測試含量為:102mg/100mL醉酒駕駛機動車;

曾某飲酒後駕駛一部閩D***7X號二輪摩托車被當場查獲,其酒精呼氣測試含量為:152mg/100ml醉酒駕駛機動車;

胡某飲酒後駕駛一部超標電動車行被城區中隊執勤民警查獲,其酒精呼氣測試含量為:75mg/100ml酒後駕駛機動車。


2

酒後撞上小車!全責

4月3日16時許,楊某駕駛無牌號普通二輪摩托車行經南安市經濟開發區茂盛路路段與徐某駕駛的閩C***09號小型轎車發生碰撞,造成兩車不同程度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現場查獲楊某涉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經對其進行酒精呼氣測試,其酒精呼氣測試含量為:123mg/100mL,為醉酒駕駛機動車。


3

大中午酒精呼氣達270!

4月3日15時許,曾某飲酒後駕駛一部二輪摩托車在南安市中山街被執勤民警當場查獲。

經對曾某進行酒精呼氣測試,其酒精呼氣測試含量為:270mg/100ml,為醉酒駕駛機動車。


酒駕的成本到底有多高?

幫你算筆帳


1.飲酒駕駛

條件:酒精含量20mg/100ml—80mg/100ml(不含)

直接成本 =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 1000元以上2000 元以下罰款


2.醉酒駕駛

條件:酒精含量達到或超過80mg/100ml

直接成本 =約束至酒醒+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


3.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

直接成本 =處15日拘留+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4.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

直接成本 =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5.酒醉駕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

直接成本 =追究刑事責任+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禁駕

醉酒駕駛附加成本


1、如果你醉駕留下刑事犯罪檔案,子女可能和參軍入伍無緣,因為你的犯罪檔案會成為他們政審的障礙。

2、沒有子女,也不能任性。安保、航空、報考軍警校,你都會因犯罪記錄受限。

3、你說自己有工作,不怕被拒,那也錯了。如果你是國家幹部、公務員,因犯罪判刑,公職和黨籍只怕要「雙開」了。如果不是公職人員,你因醉駕判刑,用人單位指不定就會把你「炒」了,那也很抱歉地告訴你,你沒法得到經濟補償。

4、如果你需要辦理移民或留學簽證,請你先出示無犯罪記錄證明,絕大部分國家都會把有犯罪記錄的人拒之門外。

5、如果你是營運車司機,即使重新考回駕照,也終生不得從事營運機動車駕駛工作。

6、如果一旦酒後駕駛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成本則是無窮大


有一種叮嚀叫滴酒莫沾

有一種感覺叫望眼欲穿

有一種期盼叫一路平安

有一種溫馨叫闔家團圓

「酒後不開車,開車不飲酒」

希望每位駕駛人都將這句話記於心、踐於行!


來源:南安城區交警中隊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H8VWTHEBiuFnsJQV1Qe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