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南平已宣判9件涉黑惡案,涉案50人!

2019-11-30     清朗天空

南平政法

11月26日,南平中院按照省法院統一部署,組織轄區法院開展今年以來第三批涉黑涉惡案件集中宣判。

光澤法院

光澤法院依法公開宣判一起涉惡案件,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曾某金、曾某賢與陳某水、曾某明、曾某長、曾某良、曾某旺等人(均已被判刑)糾集在一起,形成惡勢力團伙,在2018年2至3月期間利用宗族勢力,採取滋擾、哄鬧、威脅、聚眾鬧事等手段,長時間阻撓湖邊電站發電,造成電站重大經濟損失。

光澤法院依法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曾某金、曾某賢採取滋擾、哄鬧、威脅、聚眾鬧事等手段,損毀他人財產,嚴重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破壞社會秩序,情節惡劣,其行為均已構成尋釁滋事罪,結合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實及情節,對二被告人均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

松溪法院

松溪法院依法公開宣判一起涉惡案件,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趙某、郭某、徐某、周某、劉某等人經常糾集在一起,組成以趙某為首,以徐某、周某、郭某為重要的組織成員,以劉某等人為組織成員的犯罪組織,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在本縣城關範圍內多次實施違法犯罪,在當地為非作惡,擾亂社會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其行為構成惡勢力集團犯罪。

松溪法院依法作出一審判決,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處被告人趙某有期徒刑七個月;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以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5000元;以聚眾鬥毆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六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5000元。其餘被告人郭某、徐某、周某、劉某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五個月至十個月不等刑罰,並處數額不等的罰金。

今年以來,南平兩級法院已宣判涉黑惡案件共9件,涉案50人。下一步,南平法院將保持嚴厲打擊黑惡勢力犯罪態勢,有效推動全市法院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不斷向縱深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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