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武器防護一般,為何軍隊還要用?因為重裝部隊並非萬能

2020-02-29   熊熊講武

關注軍事裝備發展的朋友是比較多的,但是在日常討論中我們也發現,沒有任何一款武器裝備能得到所有軍迷的認同。

其實,很多武器在設計上固然有問題,但在大多數時候,既然那麼設計了,其實就是有考慮的。很多考慮並非是出於技術上的問題,而是作戰要求所導致的。

比如我們剛寫的一篇關於山地反恐輕型突擊車的文章,一些朋友就提到了:這車的防護太差,容易被摧毀。

防護差是誰都能看得到的,但是這車不適用於伴隨99A正面突擊的,它只是一個特種作戰平台而已。

在其作戰定位中,防護性能要讓位於重量、機動性。

僅從技術上來說,給這種小車裝上30毫米厚的裝甲能不能做到?當然是可以的。但是武裝成這個樣子,其越野性能、載重能力、機動性也會全面降低,而不再符合特種作戰的需求。

對於一款武器來說,如果不符合作戰要求的話,那麼就是失敗的。而不是說這款武器擋不住重機槍的射擊,它才是失敗的。

類似這種對防護比較執拗的朋友,筆者身邊也很多,尤其是對武器研究較多,但卻比較忽視戰術和實際使用的。

比如15式輕型坦克亮相之後,不少爭論也是針對該坦克的防禦問題。

我們的技術水平難道不能將坦克的防禦做的更好嗎?當然是可以的。可問題是你的防護水平達到99A的那個程度,它本身就是99A,而不是15式了。

既然本身已經有了99A了,需要的是一款輕型高機動的坦克,再弄個99A二號出來,再強調這坦克的防護性如何如何那是沒有意義的。

就比如你是水果店的店主,客人已經買了一袋大蘋果,現在還想買一袋小蘋果。結果你給人家介紹半天大蘋果的好處,可是人家已經有大蘋果了,現在想買的是小蘋果。

對客人來說,小蘋果能滿足他現在的需求,這就是最好的。人家買了人家滿意,你就不能再說什麼這個小蘋果怎么小之類了,因為它本來就是小蘋果啊!

回到輕型坦克的問題上來,道理是一樣的。15式它首先就是30噸級的輕型坦克,噸位在這裡擺著,在技術水平沒有飛躍的情況下,它的防禦力就不可能達到99A的那個層級。

很多人執拗於這個,其實是個死循環。因為你不能要求一個矮個子像姚明那麼高,真那麼高了,他就不是矮個子了!

再回頭說,有的輕型武器,噸位制約了其重量,進而使得其防護力很弱,甚至近乎於沒有。

這種武器在戰場上有沒有存在的必要。

其實自人類進入文明時代後,軍隊也就順理成章地產生了。在古代軍隊中,我們知道有重騎兵、輕騎兵、重步兵和輕步兵。

很顯然,重裝兵種比輕裝兵種防禦力和攻擊力要好些,而且重裝兵種對兵員素質要求高,耗費的財力、物力也更大。

但是,輕裝兵種除了省錢、好培訓之外,在戰場上有沒有存在的必要呢?

以輕騎兵為例,正面沖陣效果當然不比重騎兵,但是其機動速度快,可持續作戰能力強。敵軍被擊敗後,使用輕騎兵能迅速擴張戰果,還能進行遠程追擊,但重騎兵就不太適合了。

再以輕步兵為例,正面會戰肯定也不如重步兵效果好,可是在山地戰、摸哨偷襲中就要更合適些。

如果執拗於輕裝部隊的防護,全面發展重裝部隊的話,既耗費巨大,同時也不適合很多做戰場合。

從古代回到現代,道理是相通的。

以美國陸軍為例,其有三類旅戰鬥隊,裝甲旅戰鬥隊以履帶重坦克和步戰為核心、斯特萊克旅戰鬥隊以八輪裝甲車族為核心、步兵旅戰鬥隊就是輕型裝甲車而已。

而在美軍特種部隊中,還裝備有大量特種載具,比如文章前面提到的那類突擊車也是有的。

這種突擊車幾乎省略了防護,但是在有限的重量下卻強化了其越野和速度。

打個比方,一支特戰小隊需要剿滅山區中某地的恐怖分子,後者攜帶有部分防空兵器,直升機直接投送兵力有一定風險。

如果直升機在15公里外將特戰隊投放,其徒步行軍至戰區的話,要消耗一定體力,需要一個多小時時間,因士兵體能限制不適合攜帶較多大型步兵武器,且彈藥基數和補給也很有限。

如果是一支山地突擊車小隊,直升機投放後,其可以迅速抵達戰區,節省了戰士們的體能。

車上搭載有各類設備和武器,可提供必要的火力支援及偵察,尤其還能帶一部分步兵重武器且彈藥量沒問題。

突擊隊在安全距離內下車,在車載設備支援下,便能更好地完成作戰任務。

當然了,你要是將這種武器投入到正面作戰中,那肯定不太合適。但是這是指揮員的問題而不是武器本身的問題了,優秀的指揮員要善於調動不同類型的部隊執行相應的任務。

讓輕裝部隊去沖陣,而讓重裝部隊去爬山,這使用思路就錯了。

這一點反應在我們的輕高機部隊上也是如此,這類戰場輕騎兵的定位也不是跟對方的重裝甲部隊去當面PK的。

其實很多人認為一款武器防護不行,主要是將這款武器放置在了其本來就不適合的作戰環境中去,如果這樣類比的話,沒有任何武器的防護是夠用的。

比如F22戰機,其低飛到人家老式高射炮的目視範圍內,肯定會被打下來;

比如航空母艦,其開進到人家海岸線十公里處,肯定能被擊沉;

回到我們重點提到的輕型突擊車和輕型坦克上來。

前者本身就是一款特戰裝備,不是步兵普及型裝備;後者也是針對特定地區的武器,不是跟別人打裝甲會戰的。

它們的設計初衷是完成特定條件下作戰任務的,軍隊的武器屬性永遠是以能完成任務為優先的,而為了更好完成任務,有些武器的性能就不能不讓位於其他方面,防護是如此,火力、機動甚至也是如此。

如果為了刻意的防護,而使得作戰任務無法完成,那麼表面上是注重了官兵的生命,但這比起戰鬥失利所造成的損失來說恐怕是難以比擬的。因為對一支軍隊來說,最可怕的不是傷亡慘重,而是傷亡慘重後仗還沒打贏。

當然了,我們這麼說不是認為防護性無關緊要,而是說不能唯防護性論。實際上任何武器都在追求能完成任務需求的同時,儘可能提升防護能力,只不過受限於平台,很多指標可能不如大家滿意罷了,這一點也希望大家能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