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4日,經清澗法院執行局網上布控的被執行人惠某某在榆靖高速榆林北公安檢查站被公安人員抓獲。該院執行局立即派出幹警將惠某某連夜帶回法院,案件承辦人放棄休息時間,利用兩天一夜,通過被執行人提供申請執行人認可的執行擔保人的方式,促使雙方最終達成執行和解協議,這起「沉睡」了四年的終本老案得以圓滿結案。
2011年9月20日和2012年6月12日,本案惠某某因生意周轉資金分別向李某某借款30萬元和40萬元,借款後,惠某某僅償還部分利息,本金70萬元及剩餘利息經李某某多次催要未果後,李某某訴至清澗法院。清澗法院經審理一審判決後,惠某某不服提起上訴,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李某某依生效判決書向清澗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受理該案後,惠某某分數次向李某某償還11萬元後,再無能力支付剩餘部分執行款,於是法院對被執行人惠某某採取司法拘留15天,並窮盡了所有執行措施後,2015年11月該案暫時以「終本」方式結案。
2019年9月初,本案恢復執行。因惠某某人不在戶籍地,也無法通過電話、簡訊等方式傳喚到法院,於是清澗法院執行局就對惠某某進行了網絡布控,以期惠某某能在司法拘留的威懾力下儘快了結此案。
就在網絡布控後不久,2019年11月24日下午,惠某某在榆靖高速榆林北公安檢查站公安例行檢查時落入了法網。2019年11月26日下午,惠某某在清澗法院執行局的強大攻勢下,通過其父母提供財產擔保,與李某某達成執行和解協議。
本案的順利執結,不僅有效維護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也可以震懾那些四處「躲貓貓」的「老賴」,如今榆林法院和公安執行聯動真正可以讓「老賴」們無處遁形。(清澗法院 劉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