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晚,宜賓市屏山縣新安鎮某村村民李某同表叔苟某及幾個朋友一起吃飯,期間,李某一直和朋友喝酒,苟某便先行回到住處。
飯後,李某在回住所的途中,收到女友簡訊稱苟某想「欺負」她。酒後的李某頓時火冒三丈,準備「教訓」一番苟某。
路過一燒烤攤時,平日好友梁某見到李某熱情的和他打招呼,誰知,李某在酒精作用下,抬頭看了一眼梁某竟突然伸手扇了其兩耳光,隨後還追著梁某繞著一旁的水果攤追打了幾圈。
打了梁某以後,李某又迅速跑到苟某歇腳的旅店對其進行毆打。
之後梁某、苟某報警。新安派出所民警將李某傳喚至所,待其酒醒後,民警詢問為何無緣無故毆打梁某,李某矢口否認,稱自己打的是表叔苟某,而且現在十分後悔,不該出手打人。
經過進一步詢問,民警終於搞清楚,李某因酒後斷片兒壓根兒不記得毆打過梁某一事,只記得自己衝到苟某居住的旅店對其進行過毆打。
酒醒後的李某十分後悔,目前,其因尋釁滋事被行政拘留10日。就因酒後的一時衝動,無端打了兩人,如今只能在拘留所里懺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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