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1月1日起,太原沒上牌的電動車將依法被查扣

2019-11-22     愛太原

《太原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於2018年5月1日正式實施。根據「條例」規定,實施前購置的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實行過渡期管理,過渡期限為一年。

按照市政府「分類、分階段」管理總體部署要求,交管部門本著「管的住、服務好」工作理念,自2020年1月1日起,將嚴格按照《太原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對不按規定登記上牌的各類電動自行車,依法予以查扣。


從2019年5月1日起,太原交警對電動自行車採取了,分類、分階段管理措施。

嚴查重點違法階段

2019年5月1日起,加大對各類電動自行車的路面管控力度,嚴查電動自行車闖紅燈、逆行、違法載人、斑馬線騎行等各類違法行為。截止11月20日,全市共處罰電動自行車各類違法25.41萬起。

嚴格分類查扣階段

2019年5月1日至8月31日,對外觀尺寸、整車質量、設計時速等「11類」技術標準嚴重超標的電動車(如:黑金剛、超級路霸、陸地巡洋艦、趴賽、超級中鯊、越野者、大公主、大中鯊、鬼火、迅鷹、大鬼火等),按照「機動車無牌無證」違法行為進行查扣,堅決杜絕嚴重超標電動車上路行駛。截止11月20日,全市共查扣各類嚴重超標電動自行車14996輛。

轉自:山西太原交警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Fex1k24BMH2_cNUgHZ3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