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偉新:吉林省今年以來第306名主動向組織交代違紀違法問題的領導幹部

2019-08-28   吉網調查

今天,吉林省一些問題官員「自動投案」細節被披露……

「據統計,2018年,吉林省共有368人主動向組織交代違紀違法問題,同比增長222.8%;今年上半年,共有204人主動向組織交代違紀違法問題,同比增長410%。」這組數據來自《中國紀檢監察報》今天(8月28日)刊發的報道《強震懾喚醒惕厲之心》。

報道中,還詳細披露了吉林省一些問題官員「自動投案」的細節。

8月22日,吉林省紀委監委發布消息:通化市委原常委、秘書長,吉林省委巡視組原巡視專員管偉新同志涉嫌違紀違法,已主動投案,目前正在配合吉林省紀委監委審查調查。管偉新成為今年7月召開的吉林省警示教育大會後第一個主動投案的正廳級幹部,也是今年以來該省第306名主動向組織交代違紀違法問題的領導幹部。

報道披露:

 7月22日至8月22日這一個月,對於不少黨員幹部而言,正是休假放鬆身心的好時光。然而,對於已經退休的管偉新而言,卻是寢食難安、坐不住板凳——在向組織坦白之前,他歷經恐慌、煎熬、糾結、反覆的心理狀態。不過,最終他做出了正確的選擇:相信組織、依靠組織。

7月22日,吉林省召開全省警示教育大會,會上播放了警示教育專題片《警醒》(二),陶治國通報省紀委監委查處的部分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紀違法案件及其教訓警示。

退休在家的管偉新沒有參加大會,也沒有機會觀看警示教育片。然而,相關內容卻總是能傳到這位「有心人」耳中:「躲得過初一,躲不過十五」,「反腐敗的力度真大,沒有什麼個例,違紀違法者早晚被發現」……

在通化,管偉新周圍看過警示教育片的黨員幹部經常議論起一名「片中人」、老同事——通化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剛振濤。在去年吉林省召開警示教育大會一個月後,受「五怕」心理煎熬的剛振濤,主動投案。由於他主動投案,在審查調查中如實交代組織掌握的和組織不掌握的問題,並積極主動退贓,真誠悔罪悔過,符合監察法有關規定,省紀委監委提出對其從寬處罰的監察建議。

管偉新受到巨大觸動。

8月21日,在歷經激烈的思想鬥爭後,管偉新選擇相信組織,主動投案。

「實際上,今年警示教育大會後第二天,就有省管幹部和市管幹部主動投案。」吉林省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表示,促使問題幹部主動投案,離不開吉林省堅持用「強震懾」喚醒廣大幹部的惕厲之心,推動涉案人員自我救贖。

 今年5月,長春市人防辦原主任曾慶彬迫於壓力,主動到長春市紀委監委投案,如實向組織交代了其違紀違法事實,並主動上交了違紀違法款物。

今年4月至5月,梅河口市紀委監委對市人防辦3名幹部採取留置措施後,梅河口市人防辦原主任張丙君每天都是在惶恐中度過,剛開始他還抱有僥倖心理,認為已經留置3個人了,應該對人防部門放鬆了。但隨著查處人防系統案件力度的不斷加大,他又開始坐立不安,天天盯著電話,最後迫於壓力主動投案。

一些人的僥倖心理被徹底打破,一批涉案在逃人員也「迷途知返」。比如,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原局長葉志剛、省交通運輸廳原副廳長李恩會,都曾經為逃避審查調查潛逃至外地藏匿,在高壓震懾下,最終都放棄負隅頑抗,主動聯繫省紀委監委,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延伸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三十一條 涉嫌職務犯罪的被調查人主動認罪認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監察機關經領導人員集體研究,並報上一級監察機關批准,可以在移送人民檢察院時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

(一)自動投案,真誠悔罪悔過的;

(二)積極配合調查工作,如實供述監察機關還未掌握的違法犯罪行為的;

(三)積極退贓,減少損失的;

(四)具有重大立功表現或者案件涉及國家重大利益等情形的。

「自動投案」的適用條件

中央紀委網站曾發文解答過「自動投案」的適用條件,一般自首是指被調查人犯罪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行為。主要包括兩個要件:

一是自動投案,即被調查人將自己置於監察機關合法控制下,進而接受調查和審判。被調查人的投案方式包括:被調查人向監察機關投案;被調查人向公安、檢察、審判機關等單位投案;被調查人向其所在單位、有關組織或者其他有關負責人投案;被調查人因病、傷或者為了減輕犯罪後果,委託他人先代為投案,或者先以信電方式投案;被調查人犯罪後逃跑,在被通緝、追捕過程中主動投案;經查實被調查人確已準備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監察機關等強制歸案,視為自動投案。

二是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即如實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實以及姓名、年齡、職業、住址、前科等情況;涉嫌犯數罪的被調查人,僅如實供述部分犯罪的,對如實供述的部分犯罪可認定為自首;投案後沒有如實交代全部犯罪事實,但交代的犯罪情節重於未交代的犯罪情節,或者如實交代的犯罪數額多於未交代的犯罪數額,一般認定為如實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實;自動投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後又翻供的,不能認定為自首,但調查終結前又如實供述的,監察機關應當認為是自首。

從寬處罰有三種表現形式

按照監察法的規定,嫌犯主動認罪認罰,自動投案,可以從寬處罰。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的監察法釋義,也給出解釋,從寬處罰的建議包括從輕處罰、減輕處罰和免除處罰。

「從輕處罰」,是指在法定刑的幅度內適用相對較輕的刑種或者處以較短的刑期。

「減輕處罰」,是指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判處刑罰。

「免除處罰」,是指雖已構成犯罪,但由於某些原因不判處刑罰。

這些數據也來看看:

2018年,吉林省、市、縣三級紀委監委查辦同級黨委管理幹部的案件同比分別增長48.2%、25.5%和37.2%。省紀委監委立案查處省管幹部98人,其中現任或曾經擔任過地方、單位或部門一把手的有57人,占58.2%;政法、國企、高校、金融等重點領域的有35人,占35.7%;退休後被立案查處的有13人,占13.3%。

在省人防系統,去年11月以來,吉林省紀委監委部署開展了人防系統腐敗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通過領導包案、交叉辦理、掛牌督辦等方式,有力推動重點案件查處。據統計,截至今年7月底,全省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269件,其中廳局級幹部8人,縣處級幹部53人,採取留置措施審查調查32人,通過嚴查腐敗案件,形成了強大震懾效應。

中國吉林網 吉刻APP記者 王小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