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話「山東中學生姦殺女生冤案」當事人:不認識受害女生也沒追求過,希望學門技術快速融入社會

2020-01-14   華商連線

華商連線 2020-01-14 13:03

1月13日上午,華商報持續報道的「山東中學生姦殺女生冤案」在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宣判張志超無罪,當庭釋放。聽到「無罪」兩個字時,張志超禁不住掩面抽泣,他說壓在他心裡15年的石頭終於放下了。


張志超無罪獲釋


兒子獲釋後,馬玉萍喜極而泣


【無罪釋放】

接受採訪時張志超突然出現了四肢麻木、頭暈症狀

張志超是山東臨沭縣人,1989年5月生,案發前系山東省臨沂市臨沭二中新校區高一學生。2005年2月11日,山東臨沭二中新校區教學樓三層一停用的廁所內發現一具女屍,警方勘查後發現,屍體正是一個月前失蹤的該校高一學生小梅(化名),生前被人性侵。2005年2月12日凌晨,臨沭二中新校區高一24班班長張志超被警方帶走調查,隨後被刑拘、批捕。

2006年3月6日,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強姦罪判處張志超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張志超稱,因為當時自己年齡小,受到刑訊逼供(再審法院未認定),擔心牽連家人,所有沒有上訴。張志超的母親馬玉萍稱,一審宣判時,法院未通知家屬,也未送達判決書,加之兒子最初也沒說案子不是他做的,因此家人也未上訴。

2011年三四月的一天,馬玉萍探監時,張志超哭著說,案子不是他做的,希望母親幫他請律師申訴,從此馬玉萍走上了漫長的申訴之路。北京市大禹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李遜,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殿學近幾年一直免費為張志超案奔走。他們認為,該案是一起典型的冤假錯案,因為原審判決的證據並不紮實:說是強姦,但並未提取到張志超留下的精液;還有幾位證人證實,當天早上,張志超曾在操場跑操,沒有作案時間;現場血跡、木棍等沒有進行鑑定,偵查存在嚴重的程序問題……

2017年5月,最高法立案審查該案。2017年11月16日,最高法指令山東省高院再審此案。2019年12月5日,山東省高院經過6次延期,在淄博中院不公開開庭再審此案。2020年1月13日上午,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改判張志超、王某某(張志超同學,一審以包庇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無罪。

無罪獲釋後,張志超一直處於媒體的包圍採訪之中。13日中午,也許是因為前一晚沒有休息好,也許是過於激動,張志超突然出現了四肢麻木、頭暈症狀,李遜律師、王殿學律師趕緊叫救護車至入住賓館為張志超做了檢查,還好並無大礙,醫生分析這與激動和電解質紊亂有關,需要好好休息。13日下午,安心休息幾個小時後,媒體再次輪番採訪張志超,一直持續到當晚10時許。


宣判後馬玉萍母子與律師在一起


【對話張志超】

希望學門技術 快速融入社會


13日晚9時30分許、14日上午8時許,華商報記者與張志超進行了深入對話。


>>談感受:

出獄後感覺天好大,整個世界都不一樣了!


華商報:宣判前一晚(1月12日),你的情緒怎麼樣,休息得好不好?有沒有想到第二天會無罪宣判?

張志超:1月12日整個晚上,我既緊張又激動,一個晚上都沒有睡著,一直在等天亮,希望天亮了會有好結果。其實經過這麼長時間的等待和審理,到了這個程度,我對無罪判決是抱有很大希望的,我相信法院會給我一個公正的判決。

華商報:聽到無罪宣判時,你當時是什麼反應,那一刻有何感想?

張志超:聽到「無罪」兩個字時,我突然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當場落淚。壓在自己心頭15年的石頭終於放下了,突然覺得很輕鬆,有種釋然的感覺。

華商報:王殿學律師說,他在法庭上看到你有抹淚的動作。

張志超:是的,當時確實很激動,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

華商報:走出淄博中院大門,重見藍天白雲,呼吸第一口自由的空氣時,你有什麼感觸?

張志超:突然覺得天好大,自己一下子就自由了,看整個世界都不一樣了。


>>談團聚:

很多年沒在家過春節了,要和媽媽一起包餃子


華商報:還記得什麼時候離開家的嗎,家在你心裡有哪些記憶?

張志超:自2005年2月12日凌晨離開家,很快就整15年了。還能記得家的樣子,但已經很模糊了。15年了,時間太長了。很多次在監獄做夢回到了家裡,坐在自己的寫字桌邊,感覺一切都很親切,都很溫馨。醒來後,發現自己仍在監獄裡,每次都很沮喪,也很絕望,不知道什麼時候夢能成真。

華商報:回家後,你最想做的事是什麼?

張志超:和媽媽在一起,好好過個年。很多年沒吃過媽媽包的餃子、做的菜了,這個春節,我要好好陪陪媽媽,和媽媽一起包餃子。

華商報:2019年12月5日再審時,你曾說過,被羈押15年來,家裡先後有4位親人離世,給你造成了難以彌補的傷痛和遺憾。

張志超:是的,15年來,我的外婆、爺爺、父親、奶奶先後去世,我都沒在身邊,這種痛苦一般人體會不到。所以,回家後,我要第一時間去墓地祭奠親人。

華商報:祭奠親人時,你會對他們說些什麼?

張志超:我會對他們說,對不起,孩子讓你們背負了不好的名聲,讓你們受牽連了。但你們的孩子是冤枉的,現在已無罪釋放,你們生前沒來得及知道這個好消息,我現在告訴你們。


>>談融入:

希望從頭學習,儘量縮小與社會的差距


華商報:網友說,每一個冤案的背後,都有一位堅強的母親。無論是呼格案、陳滿案、聶樹斌案,還是你的案子,都不例外。對於媽媽的大愛,你以後如何報答?

張志超:上面這些案子,我在監獄有所了解,回家後,我要聽媽媽的話,好好孝順她,絕不會讓她再受苦,再受委屈。

華商報:學生時代的你是哪種類型?能否對自己做個簡單評價。

張志超:學生時期,我的成績不算拔尖,但比較用功。我的性格比較溫和,喜歡和同學們打鬧、開玩笑,所以和同學們相處的都不錯,這也是大家選我當班長的原因。

華商報:如果沒有這個案子,和其他同學一樣,你也許會上一所好的大學,成家立業。

張志超:陷入該案後,我覺得一切都變得虛無縹緲起來,以前的理想也都不復存在。雖然我是無辜的,而且現在已經平反,但畢竟背負了這麼長時間的包袱,如果見到以前的同學,短期內我還是覺得有些無法面對。

華商報:你媽媽擔心:被羈押15年和社會脫節,你怎樣快速融入社會?

張志超:社會變化真的太大了,13日一天,對於身邊的一切,我總感覺眼花繚亂,充滿好奇。到賓館後,很多東西不會使用,自己和這個社會是真的脫節了。我希望自己趕緊從頭開始學習,儘量縮小自己與社會的差距。


>>談未來:

婚姻的事還沒想過,以後再說


華商報:你的媽媽建議你儘快忘記過去的人和事,尤其不要心生怨恨。

張志超:是的,媽媽經常對我說,一個人如果傷害你10年,那就是10年,但如果你記恨一輩子,那他就傷害你一輩子。既然法律給了我公平公正,我就要聽媽媽的話。在此,我要特別感謝媽媽,沒有她多年的奔波和辛苦,我也不可能堅持到現在。

華商報:對未來有什麼規劃和設想?

張志超:我的年齡不小了,媽媽也一天一天變老,希望自己能學一門技術養家餬口,儘快融入社會。我剛剛從監獄出來,還沒有完全走出以前的陰影,加之面對這個陌生的社會,我多少有一些迷茫,所以婚姻的事還沒想過,以後再說吧。


>>談賠償:

多少賠償都換不回自己的青春和損失


華商報:有沒有想過國家賠償的事?你覺得多少賠償才能最大限度彌補你的損失?

張志超:國家賠償對我來說肯定是必要的,因為我目前沒有任何收入維持生活,但多少錢能彌補我的損失呢?我覺得多少錢都無法換回我的青春,彌補我的損失和對我造成的傷害。我不到16歲被羈押,快31歲才獲釋,人生最美好的年華都在監獄度過,我寧願不要賠償,也不願經歷這樣的遭遇。比起賠償,我更希望相關部門能幫助我快速融入社會,多給我一些學習、工作的機會。

華商報:經歷了人生的磨難,你有哪些話想說?

張志超:我想說不管在什麼時候,一定要堅持希望;不管以前發生了什麼,一定要學會忘記,向前看;希望相關部門公正執法,不要讓我這樣的冤案再發生。

華商報:以前媒體刊發你身披綢帶的那張照片是什麼時候拍的?

張志超:那是我在少管所時,因為勞動積極,受到少管所的表彰時拍的。


張志超在少管所時獲得生產先進


華商報:你現在的光頭是監獄要求留的吧。

張志超:不是,這幾年來,為了儘快平反,我的壓力一直很大,整天處於焦慮之中,人有些神經衰弱,頭髮掉了不少,基本快禿了。

華商報:13日晚上是你在監獄之外度過的第一個晚上,感覺怎麼樣?

張志超:13日晚上和王某某(張志超同學,因包庇罪被判三緩三)聊了很長時間,既聊美好的過去,也談痛苦的回憶,我們兩人從親密到仇恨再到親密,很多東西都釋然了,放下了。

華商報:你認識受害女生嗎?有網友說,你曾經追求過她。

張志超:我不認識她,也沒有追求過她。

華商報記者 陳有謀 實習生 王雅萱 編輯 劉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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