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強資本市場包容性,並不意味著放任自流

2019-11-25     曹中銘股市觀察

據媒體報道,日前證監會主席易會滿在浙江開展調研,實地走訪上市公司,並主持召開部分上市公司座談會,聽取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建議。座談會上,易會滿表示,堅持以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立足服務實體經濟的根本宗旨,著力增強資本市場的包容性和適應性,切實提高資本市場治理能力。個人以為,增強資本市場的包容性,並不意味在監管上會放任自流。

資本市場需要增強包容性嗎?表面上看是否定的。以新股IPO為例。一家企業上市,無疑是一件非常嚴謹的事情。如果在企業上市問題上增強包容性的話,那麼不僅垃圾公司、質地一般的企業都有可能躋身於資本市場,而且在利益的驅使下,企業也有可能通過財務造假,或包裝粉飾的方式實現上市。如此,不僅不利於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也不利於保護投資者的利益。

但如果不增強資本市場的包容性,同樣會產生許多方面的問題。同樣以新股IPO為例。上市條件太過苛刻,企業上市的門檻就高,那麼符合條件的企業就少,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功能就無法發揮。而且,隨著高新技術產業與戰略性新興產業的興起,以及網際網路的發展,宏觀經濟上又面臨著轉型的壓力,但如果按照此前的IPO條件,許多處於創業初期的高新技術產業與戰略性新興產業的企業,以及網際網路企業是不符合現行上市條件的。如此背景下,對企業上市採取更加包容性的態度又顯然是非常有必要的。

增強資本市場的包容性,其實已有所體現,設立科創板並試點註冊制即是如此。科創板採取更加包容性上市制度,為企業上市設置了五套標準。在科創板上市的企業,盈利不再是衡量的唯一標準,微利企業,甚至是虧損企業都可以在科創板上市。此外,科創板試點註冊制,雖然企業上市仍然需要通過上交所相關部門的審議,但註冊制顯然又不同於目前滬深主板實施的核准制。試點註冊制,實際上企業上市比原先更加容易了。

事實上,近期證監會啟動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同樣是增強資本市場包容性的體現。比如對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辦法的修訂,對創業板重組上市進行解禁,重組上市再融資亦解禁;再融資規則修訂中,採取了拓寬創業板再融資服務覆蓋面、優化非公開發行制度安排,以及延長批文有效期的舉措;新三板制度改革中,建立新三板精選層公司的轉板機制,這無疑是一項重大的制度突破。

可以說,這一系列的改革措施,背後都包含有「放鬆管制」的意味。但增強資本市場的包容性,放鬆管制,與放任自流卻不能劃等號。而所謂的放鬆管制,主要體現在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增強市場活力,優化市場秩序等層面上,體現在有利於上市公司做大做強,進一步強化資本市場服務於實體經濟的能力等層面上,這才是增強市場包容性的根本所在。

但在增強資本市場包容性,進一步放鬆管制的同時,對於市場上的違規違法行為,對於損害資本市場與投資者利益的違規行為,也要體現出監管從嚴,處罰從嚴上。

A股市場一直有違規成本低的弊端。比如對於信息披露的違規行為,頂格處罰不過60萬元,這對於違規者從中竊取的利益而言,簡直是九牛一毛。但60萬元的頂格處罰,是基於《證券法》的規定,在《證券法》沒有進行修訂以前,這一規定是不可能改變的。那麼,現行法律法規對於信息披露嚴重違規違法的行為,實際上無法達到嚴懲違規者,警示後來者的目的的。

個人以為,在監管部門通過改革增強資本市場包容性,放鬆管制的同時,也必須讓對違規違法行為的處罰從嚴落實到位。如此才能實現鬆緊有度,寬嚴相濟,而這,需要通過進一步深化改革,加快證券法等法律法規修訂的步伐來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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