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保安夥同他人盜竊被抓獲

2019-07-29     法制日報河南記者站

法制日報安陽7月29日電(睢位紅 齊小凡)保安顧名思義就是保衛治安,其職責是保衛一定區域內的人員、物品或財產安全。可安陽一個小區保安卻打著「保安」的幌子夥同他人實施盜竊。近日,安陽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通過縝密偵查,抓獲兩名多次盜竊電動車的嫌疑人,其中一人便是一名小區保安。

2019年7月10日,高新分局接到報警:有群眾在安陽高新區後營小巷內被盜一輛黑色電動車。該分局合成作戰大隊立即開展視頻偵查工作。經調取視頻監控,民警發現嫌疑人為兩名男子,其中一人身著保安制服,主要負責指引,而另外一人負責實施盜竊。因受害人電動車被盜時未上鎖,民警結合監控中身著保安制服的男子不斷在小巷中徘徊查看電動車的細節,推斷該男子有可能是附近保安,專找未上鎖的電動車實施盜竊,被他人發現或阻攔時,可以借保安身份以將未上鎖車輛推到安全地點為由來洗脫盜竊嫌疑。

根據該思路,合成作戰大隊在接下來的工作中將後營作為重點監控區域,著重發現該名疑似保安男子。7月13日,民警發現男子再次出現在視頻監控中,其在後營御苑小區附近巡邏並進入御苑小區保安室。這一發現證實了民警的推斷,該名男子應為御苑小區保安。為避免打草驚蛇,民警決定先摸清該男子工作時間再實施抓捕。就在民警開展走訪工作的同時,7月14日凌晨6時許,合成作戰大隊視頻監控中隊通過視頻監控發現,另一名嫌疑人在後營再次作案盜竊一輛電動車後逃跑。當日中午12時許,兩人再次故伎重施合夥在後營盜竊一輛電動車。合成作戰大隊立即在後營附近進行布控蹲點守候,晚上19時許,將銷贓回來的兩名嫌疑人成功抓獲。

經調查,犯罪嫌疑人劉某有,男,51歲,安陽文峰區人,御苑小區保安;犯罪嫌疑人張某明,男,62歲,安陽文峰區人,有盜竊前科。目前,高新分局案件偵查大隊已將兩名嫌疑人依法刑拘,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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