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州一「湖霸」黑勢力團伙被判刑

2019-11-25     中國網城鄉中國

中國網訊 (劉正 武秋實)2019年11月22日上午,陳軍等11人以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組織案一審宣判。「黑老大」陳軍因涉嫌故意傷害、故意毀壞財物、尋釁滋事、強迫交易、敲詐勒索等罪行,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該「組織」的其他成員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到八年不等的刑罰,一萬元到五萬元不等的罰金。

2015年以來,陸遜湖湖區以牢釋人員陳軍為首,糾合不法人員擅自成立所謂的「陸遜湖漁場場委會」非法組織,挑戰基層政權。採取滋擾政府、非法上訪,以及暴力、威脅等手段,霸占湖區水域,非法管理湖區產業,大肆進行強迫交易、敲詐勒索、尋釁滋事、毆打他人等違法犯罪活動,獲取非法經濟利益270餘萬元。當地百姓苦不堪言,但懼於「場委會」的勢力,大家敢怒不敢言。

2018年6月,一封舉報信痛訴陳軍團伙惡行,湖北公安縣公安局「掃黑辦」迅速成立專案組,秘密調查並逐步掌握陳軍等人的犯罪事實。7月26日,當陳軍及其團伙成員再次在陸遜湖湖區作案時,專案組對涉案人員進行收網。主犯陳軍在斗湖堤城區被專案組抓獲,當日下午6時許,多名團伙骨幹成員相繼落網。7月28日,迫於壓力,陳軍的「軍師」及「代言人」曹正文向專案組投案自首。

該案案情複雜,涉案人數多,且多為前科劣跡人員,具有與公安機關對抗的「豐富經驗」,在抓捕工作開展後,一些犯罪嫌疑人如驚弓之鳥四處逃竄。荊州公安警方合成作戰,制定詳細的審訊方案和抓捕計劃,通過心理刻畫、政策攻心、親情化解等方法採取逐個擊破。該案案件卷宗53卷,相關嫌疑人筆錄300餘份,證人筆錄300餘份,多達200多萬字,工作量可想而知。

經過數月的持續攻堅,陳軍構建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所具備的組織特徵、行為特徵、危害性特徵逐漸清晰。現已查明涉案人員11人,移送起訴11人。該團伙涉故意傷害、故意毀壞財物、尋釁滋事、強迫交易、敲詐勒索等案件共17起。

法槌聲聲,正義昭彰。宣判後,陳軍、李志國、李明輝、劉軍對犯罪個案認為量刑過重,但11名被告人均認罪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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