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哪些教師是可以使用編制,哪些教師是合同制,不能使用編制

2019-05-28   公事吧

中小學校中,除了使用教育專項編制的「公辦教師」,還有許多不能使用編制的「編外教師」,有公費師範生、特崗教師、「三支一扶」中的支教人員,還有人事或教育主管部門聘用的人事代理,學校臨時聘用的代課教師、民辦教師。雖然都是編外人員,但還是有一點點區別:有的終生也沒有機會轉正,有的則有使用編製成為公辦教師的可能。

1、明確規定可以使用編制的:公費師範生。公費師範生從上大學開始,就和地方簽訂三方協議,由地方給予學費、生活費等補助,畢業後可以選擇在生源地或者中西部偏遠地區鄉村中小學任教。六年服務期滿,如果願意繼續在當地從事教育工作,由當地編制部門負責調劑使用編制,或者由人事部門負責安置到有空缺編制的學校,和公辦教師一樣對待,可以自由流動。

2、有機會可以使用編制的:特崗教師、支教人員。特崗教師和「三支一扶」中的支教人員,都是實行合同制管理,在偏遠地區鄉村從事中小學教育工作,其服務期為三年、兩年,由地方給付一定的補助。由於基層教育人才缺乏,多地對於項目人員都有不同的優待政策,有的省份對服務期滿後繼續從事基礎教育工作的特崗教師和支教人員,經考核合格後招聘留用,待本單位事業編制出現空缺時就可能使用編制,也可以調劑到有空編的單位任教。這項安置政策只在甘肅、寧夏等少數省份執行,大多數省份這些人員期滿後由地方扶助自主擇業,是不能使用編制的。

3、明確不能使用編制的:人事代理、代課教師、民辦教師。人事代理是由當地政府根據實際需要,由人事和教育主管部門負責招聘的合同制管理人員,其工資經費由當地財政部門負責統一供給,待遇和同崗位教師相仿,但卻沒有機會轉正。代課教師直接就是臨時工,一般是由學校根據實際需要,自行聘用。民辦教師已經成為歷史名詞,甘肅等省以前出台過政策,對工作滿10年以上的民辦教師,可以轉正,現在實際上已經沒有民辦教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