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這是每一位司機都必須
牢記於心的事情!
但近日
東莞樟木頭的司機徐某
在喝酒後第一時間叫了代駕本以為可以安安穩穩回家可他卻被交警蜀黍刑拘了!
這究竟是怎麼回事?
8月29日凌晨0時45分許,東莞樟木頭交警大隊接到報警稱,轄區某花園小區內,發生小汽車碰撞3車事故,司機可能酒駕。接報後,值班民警立即趕赴現場處理。
民警到達現場後,只見一輛黑色的小汽車追尾撞上路邊的另一輛小汽車,兩車均有不同程度損毀,另外還有2輛小汽車被擦刮。而肇事司機徐某已呈醉態,走路不穩,說話含糊不清,身上還有一股濃濃的酒味。
勘察完現場,民警當即將肇事司機徐某帶至交警大隊作呼氣測試,當場測出其酒精含量為110MG/100ML,達到醉駕標準。於是民警將徐某帶至醫院抽血檢測,再帶回交警大隊作進一步調查。
沒想到這一調查,令辦案民警大吃一驚!原來該肇事司機徐某不僅還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資格,而且並不會開車!
據徐某供述,8月28日23時許,他朋友駕駛另一朋友的車,載他一起到樟木頭某步行街喝酒。29日凌晨0時許,喝完酒後,他們叫代駕將車開回樟木頭某花園小區,到達小區後轉了幾圈都沒找到停車位,代駕就將車停在小區內的路邊上離開了。
代駕離開後,徐某和朋友一起在小區自行找車位,不久後發現不遠處有停車位。此時,本沒有駕駛證,且不會開車的徐某借酒壯膽,自以為才一小段距離沒什麼,竟自己上車開車去空車位泊車。
結果才開了約100米,就聽到「嘭」的一聲,擦碰到路邊停放的車輛,徐某慌了神,來不及處置,車輛繼續前行,又擦颳了一輛小車,直至追尾撞撞上路邊停放的第3輛小車才停下。肇事後,被撞車輛車主過來截住徐某並報警。
當天上午,徐某的血檢報告結果出來,其體內酒精含量為118.68MG/100ML,超過醉酒駕駛標準。因無證駕駛、醉酒駕駛機動車肇事,徐某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之規定,涉嫌危險駕駛罪。樟木頭交警大隊依法對徐某立案偵查,追究其刑事責任。
目前,徐某被依法刑拘,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司機徐某的這一波操作
不僅驚呆了交警蜀黍
也讓大家為他捏了一把冷汗...
幸好沒有出現傷亡事故否則要後悔莫及了!再一次提醒大家:
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
來源 | 東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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