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繼承是否需要繳納契稅?

2019-10-16     老會計手把手教做帳

小到個人,大到企業,一間房屋可以說是發展的必需品。提及到房屋,身為會計必然會聯想到契稅。用官方一點的話來講,契稅就是指不動產產權發生轉移變動時,就當事人所訂契約按產價的一定比例向產權承受人徵收的一次性稅收。那麼關於契稅,有哪些問題值得注意呢?

問:房產繼承是否繳納契稅?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繼承土地、房屋權屬有關契稅問題的批覆》(國稅函〔2004〕1036號)規定,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的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土地、房屋權屬,不征契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權屬,屬於贈與行為,應徵收契稅。

問:非公司制企業改制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涉及到的房屋權屬變更是否需要繳納契稅?

答: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繼續支持企業事業單位改制重組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17號)文件第一條規定,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有關規定整體改制,包括非公司制企業改制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原企業投資主體存續並在改制(變更)後的公司中所持股權(股份)比例超過75%,且改制(變更)後公司承繼原企業權利、義務的,對改制(變更)後公司承受原企業土地、房屋權屬,免徵契稅。

契稅繳納的問題上,我們一定要清楚,哪些行為需要繳納,哪些行為無須繳納,以免弄錯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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