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原大隊長楊斌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

2019-08-05     微內江

據@廉潔內江 消息:

日前,經內江市紀委監委指定管轄,威遠縣紀委監委對隆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原大隊長楊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楊斌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缺失,紀法意識淡薄,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金禮品、向公職人員贈送禮金禮品;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權插手工程項目,為親屬謀利;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他人現金並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巨大。

楊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隆昌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市監委委務會議研究並報隆昌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楊斌開除黨籍處分;由隆昌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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