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有車的要注意!「最嚴交規」下月起實施,最高罰2萬

2019-10-23     深港兩地通

深圳交警的嚴格大家都是有目共睹

不過,最近交規又「升級

深圳「最新交規」條例非常嚴格!

下月起實施!

各位老司機注意!

11月1日起,深圳將實施修改後的、更加嚴格的《深圳市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的決定》。


新條例都有哪些規定?

下面我們就一起來看看吧~



01

開車看手機,罰300元記3分!

新的《處罰條例》將原本的

「手持電話、電子設備」

改成了「手動操作行動電話、電子設備

這小小的改變,卻有大大的不同

第十三條第七款規定,手動操作行動電話、電子設備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駕駛行為,處三百元罰款。

適用的情形更廣

只要駕駛員在駕駛車輛過程中

存在手持、手點、觀看電子設備等行為

哪怕電子設備不在手上

都會被認定為交通違法行為



適用的操作對象更多

除了行動電話、平板電腦外

在行車過程中操作其他各種電子設備

如車載導航、車載電台、PSP等

同樣會被認定為交通違法行為



只要駕駛員在開車過程中

犯了以下任何一點

蜀黍都會對其違法行為作出處罰

持續操作電子設備超過一定時長

頻繁操作電子設備達到一定次數

使用電子設備觀看與駕駛無關的內容


總而言之,駕駛員在行車過程中

回信息、發語音、看視頻、打遊戲…

在一定時間內頻繁操作電子設備的行為

不僅存在較大的交通安全隱患

更是交警蜀黍查處的重點!




02

不系安全帶最高罰500元!誰不系罰誰!

機動車行駛時

機動車駕駛人和乘車人應當按規定使用安全帶

不然分分鐘被罰

*駕駛人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對駕駛人處200元罰款;

*乘車人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對乘車人處200元罰款;

*營運機動車駕駛人未張貼安全帶使用提示和語音提醒乘車人的,對駕駛人並處200元罰款。



如果是在高速路、城市快速幹道

處罰將會更重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幹道行駛時,機動車駕駛人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對駕駛人處500元罰款;

*乘車人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對乘車人處500元罰款;

*營運機動車駕駛人未張貼安全帶使用提示和語音提醒乘車人的,對駕駛人並處500元罰款。



條例還對記分有了新的規定

*條例規定,替代他人記分或者接受他人替代記分的,分別暫扣機動車駕駛證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存在金錢給付或者其他交易行為的,並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組織、介紹他人實施替代記分行為的,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涉嫌提供虛假證言、謊報案情,影響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辦案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並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等。




03

亂用遠光燈,罰500元!


無論是在會車時還是在跟車時

不按規定使用遠光燈

都會被處500元罰款!

對不按規定使用遠光燈的交通違法行為

交警部門也將嚴查嚴處

第十五條 機動車於下列地點或者情況下使用遠光燈的,處五百元罰款

(一)照明狀況良好的路段;

(二)與對向行駛的車輛或者行人交匯時;

(三)同方向行駛的後車與前車近距離行駛時;

(四)臨時停車或者中止行車時。




04

行人做錯也要罰!

你認為新修處罰條例

只是為司機設置,跟行人沒關係?

NO NO NO

新修條例處罰對行人也進行處罰

條例規定,「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罰款;

但是在機動車道內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一百元罰款:

兜售物品、散發廣告或者乞討;

使用滑板、電動平衡車、旱冰鞋等工具或者設備的;

其他妨礙車輛行駛的行為。違反規定進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幹道的,處二百元罰款。




05

電動自行車也有規劃,最高罰2000元!


不僅如此

駕駛電動自行車不注意也將被罰

條例規定,駕駛電動自行車不按交通信號、標識規定通行或者逆行的處三百元罰款。飲酒後駕駛電動自行車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另外,條例還新增規定

駕駛機動車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將會被罰款


駕駛機動車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300元罰款:變更車道、轉彎、靠路邊臨時停車前不按規定使用轉向燈的;手動操作行動電話、電子設備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駕駛行為的等。

駕駛機動車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00元罰款:轉彎車不讓直行車或者其他不按規定讓行的;變更車道時,一次變更到不相鄰車道的等



大家都記好了嗎

最後再次提醒大家

一定要遵守交規,文明出行!

文章來源:一個深圳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B-Hb-G0BMH2_cNUgrRl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