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拉長了人與人之間的距離,但不能阻擋司法為民的腳步。近日,重慶市銅梁區人民法院執行幹警通過「電話執行」成功執行完畢了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執行案款一次結清。
裴某從2018年4月份開始在黃某處購買沙石等材料,共欠下貨款118816.2元未支付,黃某隨將裴某起訴至銅梁法院,雙方在法院的調解下自願達成如下協議:裴某尚欠黃某貨款118816.2元,該款分期支付,從2019年6月起至10月止每月10日前支付貨款20000元,餘款18816.2元在2019年11月10日前付清,若裴某任意一期未按時付清,則黃某有權就全案申請執行,並要求裴某支付所欠貨款及所欠貨款為基礎從2019年1月起至付清日止按年利率24%計算的利息。協議達成後裴某僅支付了4萬元。後黃某向銅梁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裴某支付貨款78816.2元及相應利息。
該案立案執行後,承辦法官迅速對被執行人裴某採取了網絡查控、發出執行通知書和財產報告令、分別對其名下銀行帳戶及房屋進行凍結、查封等一系列強制執行措施。在承辦法官與裴某的溝通過程中,裴某一直以沒錢為由拒不履行案款,且拒不透露行蹤。2019年,因未查找到可供執行的財產,該案進入終本程序。但該案承辦法官一直沒有放棄對該案的執行,持續不斷地通過各個方面查找裴某的行蹤和財產線索。
疫情期間,因無法外出尋找被執行人,承辦法官便打起了敦促執行的「奪命連環call」。承辦法官一方面輾轉聯繫上了裴某的律師,讓裴某的律師敦促裴某儘快想辦法履行義務,並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後果;另一方面將律師反饋的信息轉達給申請執行人黃某,經過反反覆復與當事人電話溝通,雙方最終達成和解協議,約定裴某一個星期內支付78800元後全案了結。還沒到一個星期,裴某便通過微信和銀行轉帳履行了全部案款,至此該案執行完畢。
在當前嚴峻的防控形勢下,為了有效減少人員流動聚集,集中外出執行行動不得不按下暫停鍵,但為實現當事人的勝訴權益,銅梁法院執行局全體幹警將始終堅守在執行一線,主動擔當,充分利用電話、網絡、微信等遠程辦公工具,一手抓防控,一手抓執行,做到防控執行兩不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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