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縣區2020年春學期中小學轉學公告

2019-12-27     在那櫻花季節

為進一步規範中小學生轉學秩序,根據省教育廳《關於制訂消除義務教育學校大班額專項規劃的通知》、《江西省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等文件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現就我區2020年春學期中小學轉學事項公告如下:

一、義務教育階段

(一)辦理原則

1. 原在贛縣區範圍外就讀且贛縣區戶籍已滿三個月的學生,因故需轉回贛縣區就學的,可申請轉回贛縣區戶籍所在鄉鎮學校就讀。

2. 原在贛縣區範圍外就讀的非贛縣區戶籍學生,父(母)已取得贛縣區公安部門核發的有效居住證且居住證已滿三個月的,可申請轉入居住證核定居住地所在鄉鎮中小學校就讀。


3. 原在贛縣區各中小學校就讀的學生,按下列原則受理轉學申請:

(1)在接收學校學位有餘量的情況下,鄉鎮學校之間可以互相轉學、原在贛縣城區學校就讀的學生可轉回戶口所在鄉鎮學校。

(2)已安排在城區學校就讀現申請更換就讀學校的,不予受理;區內鄉鎮學校學生申請轉入城區學校就讀的,不予受理。

(二)辦理時間

1. 2020年1月10日-1月14日(農曆十二月十六至二十)

2. 2020年2月9日-2月10日(農曆正月十二至十三)

(三)辦理地點

1.轉入

(1)原在贛縣區範圍外就讀的贛縣區戶籍學生(贛縣區戶籍需滿 3個月),攜帶家庭戶口簿(原件與複印件)、《江西省中小學轉入就學登記表》(可網上查詢下載或到轉入學校領取),到戶籍所在鄉鎮學區學校教務處辦理。

(2)原在贛縣區範圍外就讀的非贛縣區戶籍學生,攜帶家庭戶口簿(原件與複印件)、父(母)的有效居住證(原件與複印件),以及《江西省中小學轉入就學登記表》(可網上查詢下載或到轉入學校領取),到居住證核定居住地所在鄉鎮的學區學校教務處辦理。

(3)城區學區界定

以學生本人戶籍或其父(母)居住證核定的家庭住址,按照《贛縣區2019年城區公辦小學、初中學區劃分》界定學區學校。

2.轉出

原在贛縣區就讀,現需轉學到贛縣區以外中小學校就讀的,到原就讀學校列印學生本人的電子學籍表後,直接到轉入學校辦理轉學手續。


二、高中階段

高中階段的轉學,需遵循「同級互轉」原則(即省重點中學轉省重點中學)。具體要求按《江西省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執行。

三、其它說明

凡在轉學申請時提供虛假戶籍、學籍以及其它證件信息的轉學對象,不受理其轉學申請,同時保留追究其父母或其它法定監護人相關責任的權利。

贛州市贛縣區教科體局

2019年12月25日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AROQS28BMH2_cNUgPgX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