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複繳納的養老保險怎麼辦

2019-09-04   北京社保專家

一、在老家繳納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現在到外地上班,也繳納了社保。請問二者衝突嗎?需要一直這麼繳下去嗎?怎麼辦?

答: 在老家繳納的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現已與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合併為統一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簡稱城鄉居保)和在外地參加的職工養老保險二者並不衝突,因為城鄉居保是按年繳費的,職工養老保險是按月繳費的。

若某一年度在沒有穩定就業的情況下先行參加了城鄉居保,後來有了穩定就業又參加了職工養老保險,也是可以的。

若您已經參加了職工養老保險,下一年度可以暫停參加城鄉居保,但不用退保,城鄉居保個人帳戶繼續保留。

二、如果這兩個保險都繳納了15年,到退休年齡後可以領取兩份養老金嗎?

答:若兩個保險都繳納了15年,到退休年齡時不可以同時領取兩份養老金。

三、若不能領取兩份養老金,退休時的養老金應該按哪一個繳費基數發放呢?另一個繳納的費用怎麼辦?會退嗎?

答:達到退休年齡時,若符合在職工養老保險制度中領取待遇的條件,可以申請將城鄉居保個人帳戶儲存額併入職工養老保險個人帳戶,按照職工養老保險計發辦法領取養老金。

若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請將職工養老保險參保關係轉入城鄉居保,職工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儲存額併入城鄉居保個人帳戶,按照城鄉居保計發辦法領取養老金。

養老政策解讀

2014年,經國務院同意,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印發《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人社部發〔2014〕17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解決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問題。主要政策包括:

1、《暫行辦法》適用於在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兩種制度之間辦理銜接手續的人員。

2、 辦理兩個養老保險銜接的時點為參保人員達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後。

3、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

4、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5、在兩個養老保險之間轉移時,個人帳戶儲存額全部轉移,合併累計計算。

6、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可合併累加計算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

7、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移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其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不折算為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8、參保人員不得同時領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