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周邊」蹭《哪吒》熱度?電影官方稱:侵犯著作權

2019-07-31     麥知網

2019年7月26日,動畫電影《哪吒之魔童降世》在中國上映,電影中的卡通人物形象受到了網友的一眾追捧,少年英雄「小哪吒」無疑成為該電影最大IP。

電影上映,創造了動畫電影最快破億的記錄、動畫電影首日最高票房記錄、動畫電影單日最高票房紀錄、國產動畫電影單周票房新紀錄:上映第2天票房破2億;第3天票房破5億;第4天票房破8億;第5天凌晨票房破9億......票房還在不斷增長。

熱銷電影引發哪吒熱 電商跟風售賣周邊產品

「我是小妖怪,逍遙又自在,殺人不眨眼,吃人不放鹽」這個幾分狂妄、幾分丑萌、幾分真性情的混世小魔王,刷新了人們對老版「哪吒」的認識。

在影片中,小哪吒顛覆了以往國產動畫中的形象,暗黑風格的煙燻妝、隨口而來的打油詩、手插口袋的拽拽造型……雖生而為魔但卻不認命,勇於抗爭扼住命運咽喉,最終贏得了觀眾的掌聲與喝彩!

還有不少觀眾在觀影后還發社交動態稱,官方考慮出周邊嗎?什麼時候出啊?想要一個小哪吒的同款肚兜。

7月28日,有網友發帖稱,發現某電商平台上「有一堆盜版的哪吒周邊」。以「哪吒之魔童降世」為關鍵字進行搜索,就可以看到不少售賣電影周邊產品的店鋪,售賣的周邊包括T恤、帽衫、手機殼、抱枕等等,價格從20元到299元不等。

其售賣T恤上的卡通形象均與電影《哪吒之魔童降世》中的哪吒相同,T恤上的字體樣式「哪吒」也與電影海報中相同,賣家可選擇多種顏色和圖案樣式。在商品描述中,賣家寫道「哪吒之魔童降世聯名短袖」、「動畫電影周邊」。在其中一家店鋪中,T恤上還印有電影台詞,月銷量有283件。

電影方:已指定授權銷售商 有專人負責追究侵權店鋪

據了解,《哪吒之魔童轉世》電影方與歪瓜出品達成了合作,產品信息包括圍繞主角形象製作的手繪角色立牌、金屬滴膠掛件、Q版亞克力立牌、Q版角色徽章、亞克力鑰匙扣等等。

28日中午,在電影官方的宣傳微博上,可以看到電影方已指定一家電商店鋪作為官方授權銷售商,售賣電影紀念T恤,售賣單價為99元。

賣家稱,該系列是哪吒電影官方正版授權,是現在市面上唯一的正版授權產品,同時出示了證明。而對於其他店鋪出售的「同款」服飾,賣家表示已經有相關負責人在處理。也就是說,那些沒有獲得官方正版授權的店鋪將有侵權之嫌,因此電影《哪吒》的愛好者在購買周邊時一定要擦亮雙眼。

29日下午,電影宣傳方也已確認,該店鋪是電影方合作的店鋪,也有專人在負責追究其他侵權的店鋪。

律師:使用電影人物形象作商品元素 未經許可的銷售、使用均屬侵權

那麼,有店鋪使用電影中的人物形象作為商品元素,在官方未經許可時進行銷售,是否屬於侵權呢?

北京煒衡律師事務所的周律師表示,動畫電影人物形象具備獨創性的情況下,屬於《著作權法》第十五條第二款規定的可單獨使用的作品。電影中的哪吒形象,便是如此,屬於《著作權法》規定的作品,應當受到保護。

周律師稱,未經許可的銷售、使用都是侵權的。侵犯著作權的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毫無疑問,未經其權利人允許,隨便利用動漫人物人氣而將其開發成產品獲利是侵權的。因此,打擊動漫周邊產品的智慧財產權侵犯問題不容忽視。

也正是如此,想要真正讓動漫周邊市場在正常的軌道上繁榮起來,除了運用法律的武器申張權力外,更要以創意和特色,讓盜版者盜無可盜,仿無可仿。更重要的是,玩具加工企業應加強自身約束,給消費者一個更加健康的購買環境。

提醒

版權是智慧財產權的重要組成的部分,人們往往忽略版權的重要性。

一、公示作用

版權登記證書作為權利證明,具有公示作用,可以維護交易安全;

二、維權前提

版權登記證書通常可作為著作權人啟動反盜版維權行動的前提;

三、作為證據

除非有其他足以推翻版權登記證書內容的更強相反證據,否則司法、行政或其他有權機關可採信版權登記證書上的記載事項;

四、質權登記

辦理版權登記有利於順利辦理版權質權登記;

五、無形資產

版權登記證書是權利人申請對版權價值進行評估時,通常作為向評估機構提交的重要的證明文件。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A-0ERmwB8g2yegNDyYr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