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安陽電(王靜 李靜)2019年8月1日,時至中伏,盛夏高溫襲人,林州法院執行法官馬太有有一個特殊的身份——曾經是一名光榮的中國人民解放軍。今天是中國人民解放軍成立的92周年的日子,至此他要以實際行動獻禮建軍節。
「你們這是要幹什麼,建軍節還來找我」家住林州市原康鎮的被執行人王某說到。具了解,原告李某訴被告王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2016年11月15日,林州法院判決被告被執行人王某給付原告李某借款45000元。判決生效後,被告多次推諉,拒不履行義務。2017年3月10日,原告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執行幹警通過網絡查控系統對被執行人王某名下財產進行查詢,發現其名下無可供執行的財產,使執行工作陷入僵局,但是執行法官馬太有並未放棄,而是積極與被執行人取得聯繫,進行勸導,但王某的態度依然強硬,就在執行幹警準備對其實施拘留時,王某突然鬆口,同意與申請人李某達成和解執行。
翌日中午,被執行人王某主動到法院找到執行法官馬太有將李某剩餘案件款補齊。至此,該案件得以順利執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