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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家公司,同一篇文章,同一個侵權內容,換到了不同的法院去起訴,我直接無語了,不知道大家有遇到過沒?
他的操作流程是這樣的:
2021年3月份我收到了來自一家名為「佛山中**智慧財產權公司」的起訴狀,起訴的理由是:盧鬆鬆博客轉載了他的一篇文章。這篇文章是一個IT作者在2018年發的,鬆鬆科技站也是在2018年發的,2021年該公司應該是和作者協商版權合作問題,並附上了作者的文章授權協議書、作者的身份證。
(2021年他已經起訴過一次了,經查是同一篇文章,文章也在2021年刪除了)
我當即搜了下該公司的信息,發現他們在同一時間起訴了上千家公司。我當時就明白了,原來他是玩「版權碰瓷」的。收到起訴狀後,我決定應訴,並撰寫了答辯狀(有需要答辯狀的可私信我發給你)。
一年後的今年(2022年9月18日),一大早上我又收到一條手機簡訊。提示是廣州網際網路法院,提示我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如下圖所示:
我登陸廣州網際網路法院後台看的時候發現,這家公司似曾相識。仔細一看才發現,原來該公司在廣州又註冊了個新公司,只是公司名換成了「廣州中**智慧財產權公司」之前叫佛山**智慧財產權公司。我看了下起訴狀,起訴的內容和去年的都差不多,但這次要價10000元。
順便搜了下該公司,發現自身風險有2641條、關聯風險2051條。
我想了解下情況:
同樣的侵權內容(已經刪除),去年起訴過一次了,今年換了家公司(法人主體沒變,公司核心名字沒變),又換了家法院起訴, 請問這樣成立嗎?總不能反覆起訴,反覆索賠吧?
關於版權侵權起訴我遇到過很多奇葩的,比如前年我還遇到過盧鬆鬆博客因為評論侵權被起訴的呢。不知道大家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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