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南通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城建防控組發布《全市建築企業和工程項目開復工工作方案》。方案明確進一步壓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全力打贏新冠肺炎防疫阻擊戰,保障我市建築企業和工程項目安全平穩開復工,推進符合開復工條件的建築企業和工程項目應開盡開。市本級重點工程、民生工程、本地工人多的工程,只要符合開復工標準的應當及時開復工。2月20日以後,全市所有建築企業和工程項目有序開復工。
建築企業和工程項目在開復工時要嚴格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嚴格落實檢疫查驗和健康保護措施。全市所有建築企業和工程項目開復工實行分類分級備案登記制。
企業和項目要成立疫情防控小組,制定疫情應急預案和工作方案,在防控期內常態化進行員工疫情防控、環境消毒、防疫宣傳、物資準備等方面工作,確保項目疫情安全防控措施做到位。
建築企業和工程項目開復工後,各地主管部門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安全生產條件降低的,要立即停工整改,並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對防控措施紮實、零差錯的企業,在誠信管理考核中予以加分,優先市場准入。
在建工程各方參建主體在落實防控方案、物資保障等前提下,可組織市外疫情非重點地區務工人員有序返通返崗。對所有來通人員,各方主體應督促其及時在平台如實登記報備,積極組織員工有序返崗上崗。
同時,用足用好惠企政策支持開復工。認真貫徹國家、省、市出台的減免企業社保費穩崗返還等政策,充分釋放政策紅利,疊加放大政策效應,全力支持建設工程復工,最大程度降低疫情不利影響。
全市建築企業和工程項目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時,必須把好安全生產條件關。在開復工前,各企業和項目需開展自查自糾,並將自查情況、開復工安全生產承諾書等報當地安全監督機構;安全監督機構接到申請後,到現場進行覆核,對不認真自查自糾、沒有對全體從業人員進行教育培訓、管理人員沒有到崗到位、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開復工條件的,一律不得開復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