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紀違紀、執法破法,腐化墮落、以權謀私,與不法私營企業主沆瀣一氣,將監督執紀執法權變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嚴重損害紀檢監察機關和紀檢監察幹部形象……
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監委10月9日發布消息,給予自治區紀委原副書記、自治區監委原副主任殷學儒開除黨籍、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殷學儒 資料圖
公開報道顯示,殷學儒出生於1961年11月,內蒙古烏達人,曾任固原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等職。2012年6月起,任自治區紀委副書記。
2022年7月,他被免去自治區監察委員會副主任職務。2023年3月官宣落馬,成為全國紀檢監察幹部隊伍教育整頓動員部署會議召開後,被查的第一個省級紀委原副書記。
殷學儒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其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乃至二十大後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有關規定,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自治區黨委批准,決定給予殷學儒開除黨籍處分;由自治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長安街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