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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洛克資本跑路事件、華軟新動力踩雷事件震動了私募圈乃至整個金融圈,引發市場對私募基金投資風險的空前關注。
有著VC機構光環、號稱投資近百家企業的洛克資本,如何轉身就跑路?管理規模超過160億元的頭部FOF——華軟新動力作為受害者,為何會踩雷跑路的量化私募?
對此,券商中國記者進行了多方採訪,梳理兩起私募案件的爆雷始末以及對行業的衝擊。其中,華軟新動力的踩雷牽涉多家機構,還涉及私募託管人的責任和複雜的產品嵌套問題。此外,作為投資者,應該如何識別「偽私募」避免踩雷?
值得注意的是,一連兩起私募跑路事件,也給私募行業敲響了警鐘,私募基金的監管正在面臨新的問題,多家頭部機構建議進一步優化私募監管。
11月24日晚,證監會迅速行動,對杭州瑜瑤、深圳匯盛等私募機構立案調查。
承諾高息募資,大量「明股實債」合同
梳理洛克資本跑路事件的始末,並結合多個投資人反饋的情況看,不難發現從開始成立到最終爆雷,洛克資本採取的模式,有著承諾高收益、明股實債、不託管等典型的「偽私募」特徵,與過去多起以私募名義非法吸存的跑路事件十分類似。
對於該案的最新情況,券商中國記者從東莞新和派出所了解到,目前案件正在立案調查,近幾日有不少投資者陸續報案並填寫材料。
券商中國記者從接近洛克資本的人士處獲悉,洛克資本今年初曾將東莞辦公室的投研團隊調至深圳,部分老員工因此離職。本次洛克資本的老闆張穎豪的跑路沒有任何徵兆,11月11日前他還在深圳辦公室辦公,當晚在公司交流群里留言「我走了,你們保重」時,剛開始很多人還覺得這件事是假的,直到後面事件不斷發酵。
上述知情人士還透露,公司不少員工都被叫去協助調查,其中一些關鍵人物已被警方控制。洛克資本早期在東莞有一個募資團隊,針對高凈值客戶,投資人基本是個人。「大家投的份額並不是很高,幾十萬就能投了,公司給到銷售人員的提成比例非常高。」今年初,洛克資本隆重舉辦了十周年慶典,現場邀請了400多人到場。
有關洛克資本爆雷產品的資金投向,目前還沒有明確說法。
據記者了解,在張穎豪失聯後,不少洛克資本的員工也是一頭霧水。由於部分員工幫助洛克資本募資,或者將投資項目介紹給客戶,現在不少客戶找他們負責,部分員工甚至找到律師諮詢自己是否存在法律風險。
從多名投資人的反饋來看,洛克資本一方面用知名創投機構來包裝自己,另一方面則是通過承諾高收益募集資金,不少資金甚至都沒有託管,更有大量的明股實債合同。
據一財報道,多名投資人購買洛克資本的產品,主要是通過親朋好友的介紹。洛克資本不僅「產品」收益高,而且兌付及時,從而逐漸積累了大量忠實客戶,有些投資者甚至通過貸款、借錢等方式籌集資金進行投資。最開始的項目收益率最高到14%左右,目前大概在6.5%到11%之間。
值得注意的是,洛克資本與投資人簽訂的大多為合夥協議,部分合同還明確約定,投資資金不進行託管,並且賣的是「固收產品」,資金卻流向了股權合夥企業,即為「明股實債」合同,名義上為合夥股權投資,實際上為借貸性質,承諾兌付本金利息。
有行業人士表示,從洛克資本的高息募資、借新還舊,到最後捲款跑路,這種操作方式屬於典型的非法集資詐騙。不過,該案件最終還需要警方調查後定性。
行業衝擊仍未平息
深圳多家創投機構的負責人告訴記者,洛克資本在創投圈並不知名,之前甚至都沒有聽說過,該起跑路事件對私募行業衝擊並不大,但對具體的投資者則是巨大的悲劇。
「洛克並不屬於私募行業的代表性機構,就像存錢存到了假銀行導致血本無歸,不能說銀行業就被重擊了,歸根結底是被騙了。」深圳某創投機構合伙人表示。
相比之下,管理規模超160億元的國內頭部FOF華軟新動力踩雷事件對行業衝擊更大。綜合多方信息看,背後是深圳匯盛、杭州瑜瑤等多家私募以量化為名對外募集資金,最終下投至上海磐京的無託管私募基金,基金合同里的資金帳戶是公司法人帳戶,到帳後被挪用。今年11月,杭州瑜瑤等私募陸續跑路,上海磐京相關人員被控制、產品凈值斷更,整件事才得以曝光。令人驚訝的是,上海磐京去年9月已被協會註銷,今年2月因涉嫌私募違規被上海證監局立案調查。磐京實控人毛崴曾多次被監管部門調查和處罰。
本月14日,華軟新動力對外公告稱,投向深圳匯盛的私募產品因對方發生違約導致兌付困難。除華軟新動力外,該事件還涉及多家信託、券商託管和上市公司,牽涉面很廣。19日晚間,上市公司鄭煤機公告,其認購的3億元信託產品面臨兌付風險,公司已提前贖回2956.34萬元,其餘存在無法按期兌付、無法全額兌付的風險。
還有一些知名機構作出了澄清和說明。頭部FOF私募廣金美好上周五聲明稱,公司沒有任何產品和資金投向杭州瑜瑤、深圳匯盛、磐京股權投資等與輿情事件相關公司管理的產品,公司所有產品運作正常。另一知名私募珠池資產也在本周一發布了類似的公開聲明。
「很多資方都在抓緊摸排,排查資產是否存在多層嵌套和風險,要求產品管理人提供四級估值表(可以看到完整持倉)。由於之前爆雷事件里出現估值表造假的情況,大家會更加關注數據源的可靠性,機構對於FOF類產品的投資總體有所收緊。」華東一家機構人士表示。
11月24日晚,證監會迅速行動,組織證監局、基金業協會等開展核查。初步判斷,相關人員控制杭州瑜瑤深圳匯盛等多家機構,多層嵌套投資,存在虛假宣傳、報送虛假信息、違規信披等情形,還可能涉嫌違法犯罪行為。證監會決定立案調查,從嚴處理違法違規行為。另據了解,公安機關已經介入,控制涉案人員。證監會將做好溝通銜接,積極穩妥推進風險處置。下一步,證監會將進一步促進行業規範運作,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問題出在哪兒?引發各方反思
私募圈近期接連發生風險事件引發關注,引發了行業對管理人遴選、多層嵌套投資、託管人職責的大討論。
在「杭州量化跑路」事件中,百億私募、上市公司等專業機構投資人不幸踩雷,令人唏噓。就此,前述華東機構人士提出了三方面問題:
一是私募整體管理和內控能力有待加強。這兩年一些私募規模發展很快,但內控相關流程、制度建設,與公募相比還有明顯差距。
二是機構投資者要做好對私募管理人的盡職調查工作。表現突出的量化產品一般都很搶手,有效規模和時間也有限,但不能因此放鬆對管理人的盡調和跟蹤。對量化管理人的盡調專業性較強,不能僅看凈值曲線、要做全面盡調,盡調完成後、投前還要觀察其投資邏輯、業績曲線和市場表現是否一致。
三是託管機構在從事相關業務時也應更加審慎。部分託管機構對於私募產品嵌套的認定口徑寬鬆,託管合同里通常約定如產品存在下投、由管理人自行監控,雖然從法律角度劃清責任,但當產品出現嚴重風險事件時,情理上大家很難接受託管免責。
「最近發生的幾件事應該說都是極端個例,提醒我們在投資各個環節都要更嚴謹。長遠來看,會加速私募行業的優勝劣汰和進一步規範。比如以前很多管理人不願給資方提供高級別估值表,現在答應至少會按月給,管理人在保護策略私密性前提下對投資人更加坦誠。此外,還會倒逼私募重視內控建設,監管可能也會更趨審慎,從而對私募違法違規形成威懾力。」上述華東機構人士還指出。
至於洛克資本這樣的跑路事件,則為個人投資者敲響警鐘。上述深圳創投機構合伙人指出,投資者一方面要看基金經理過往的投資案例,一個基金的周期是五年,很多私募基金的基金經理都沒經歷過一個完整周期,甚至有的過往投資案例是編出來的;另一方面,投資者可以登錄中國基金業協會官網查看相關信息,私募基金的備案登記信息都是公開的,可以了解投資的基金產品是否有備案和託管,並了解基金經理的過往履歷,交叉驗證就能拆穿很多「偽私募」。
值得注意的是,對於承諾高收益、承諾保本保收益的私募,大部分都有問題,尤其是股權基金還承諾兌付本金利息,往往都是明股實債基金,一些管理人會通過多層嵌套的投資,規避基金託管人的監督,導致基金有被挪用或者直接跑路的機會。此外,私募基金的投資門檻是100萬元,要滿足合格投資者的條件,監管還要求購買產品時雙錄,即錄音錄像等。
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的朱小磊律師表示,一方面投資者應如實提供適當性信息。投資者應根據個人風險偏好、風險承受能力,選擇適合自己風險評估等級的投資產品,切不可為了獲取高收益規避適當性審查,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甚至由銷售人員代為填寫相應信息。
另一方面投資者應增強風險意識。對於管理人的收益承諾要能夠理性對待,只要是私募基金,就會有商業風險,堅持「賣者盡責 ,買者自負」的理念,加強對私募基金投資範圍、市場形勢等情況的了解,積極行使知情權,要求管理人履行說明義務。
多家頭部機構建議完善監管
2014年,私募基金開始實施備案登記制度,行業迎來了高速發展的黃金十年。
不過,在行業快速發展的同時,也存在不少問題。在募集、備案、基金運作和投資等方面,不少風險逐步顯現,如以私募之名行非法集資之實、向不具備風險承擔能力的投資者兜售產品、對投資者進行虛假信息披露等,甚至出現侵占挪用基金財產、利益輸送等嚴重的違法違規行為。
過去幾年,私募基金的監管不斷完善。今年以來,一系列制度和法規陸續出台。今年5月1日,《私募投資基金登記備案辦法》正式施行。《辦法》要求,管理人實繳資本不低於1000萬元、私募基金規模不低於1000萬元,私募法人或高管要有5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行業的進入門檻提升,監管的扶優限劣政策不斷升級。
2023年9月1日,《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條例》正式開始實施,這是我國私募投資基金行業首部行政法規,是私募基金領域的一個重要里程碑,意味著中國私募市場將邁向更專業、更規範、更透明的方向。
近十幾年,私募領域在監管的大力規範下得到了有效的治理。但一連發生兩起私募跑路事件,尤其是華軟新動力的踩雷,出現的多層嵌套投資等情形,意味著對私募基金的監管也面臨新的問題。不少頭部機構表示,希望進一步優化私募監管體系的同時,也通過法律法規及技術等手段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實現扶優限劣的目標。
某百億私募FOF相關負責人表示,站在資金方的角度,支持加強行業監管。他建議,進一步明確和強化託管外包機構和經紀商的權利和義務。託管可以向持有人提供不低於周度的份額凈值,目前有部分私募基金只提供月度估值,不利於持有人及時發現風險。同時,在基金合同中明確,託管和外包機構須直接和經紀商對接持倉數據,對基金產品進行日度獨立估值,禁止託管外包機構直接採用管理人的估值,防止估值造假。
「按現有基金合同約定,託管機構和經紀商沒有強制平倉權限。建議在基金合同中明確,當私募基金凈值觸及預警和平倉線而管理人沒有及時按基金合同操作時,託管機構和經紀商必須按基金合同要求進行平倉操作,以保證持有人利益。」上述百億私募FOF相關負責人說。
針對私募產品的流動性問題,一家上海頭部機構表示,開放式私募基金向產品投資者提供周度或以上贖回開放頻率,不能有鎖定期或封閉期,以便於FOF機構根據市場狀態和基金運作情況做主動管理。同時,須在基金合同中明確約定持有流動性低於周度/月度/季度等的資產的持倉上限。
在私募產品嵌套方面,上述百億私募FOF相關負責人認為,應在基金合同中明確,第一,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只能下投有託管資質的託管機構的基金、資管計劃、信託計劃;第二,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不得下投非證券市場投資標的(非標信託產品、股權基金、項目融資等);第三,持有人有權要求私募基金託管機構提供穿透到底層的各層級基金的基金合同和三級估值表;第四,同一管理人的募集層產品投向投資層產品的,募集層產品基金合同須明確所投投資層產品名稱。
此外,上述上海頭部機構表示,私募基金管理人有不少只對內部員工、股東開放的基金產品,建議不得區別對待自有資金和客戶資金,全面檢查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有優先交易自營產品的行為。
朱小磊也建議,監管部門需進一步細化相關規則,嚴格監管。對於投資者,監管部門需要制定更為細緻的適當性審查規定;而對於管理人則需要細化其管理義務標準,嚴格落實忠實義務、勤勉義務。
「作為金融服務業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私募基金行業的健康發展對金融強國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相信隨著金融監管的不斷加強,金融體制的不斷完善,金融服務的不斷優化,私募基金行業必將走上高質量發展道路,為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提供有力支撐。」朱小磊說。
來源:券商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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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林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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