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港產業園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實行居民出行臨時管控措施的通告

2020-02-04     南大港普法


南大港產業園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

關於實行居民出行臨時管控措施的通告


為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流動,最大力度控制疫情傳播,最大程度保證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經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從2月4日起,在全區範圍內實行居民出行管控措施。

一、嚴格控制居民出行。每戶家庭派相對固定家庭成員上街採購生活物資,其他人員除生病就醫、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在商超和藥店上班外,不外出。

二、所有人員進入公共場所必須佩戴口罩。各公共場所經營者必須要求進入其場所的顧客佩戴口罩後方可進入其經營的公共場所,並在場所入口處設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的提示;對未佩戴口罩進入場所者必須予以勸阻,對不聽勸阻的人員,由各相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處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全區所有黨員領導幹部要發揮帶頭作用,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親屬,帶動街坊鄰居,協助工作人員勸導居民少出門、少上街、不串門、不聚集。

四、對拒不聽從各卡點、村隊(社區)和物業工作人員管理勸阻、聚眾鬧事的,公安機關將嚴厲打擊。凡發現黨員幹部、公職人員不服從管理,不聽從勸阻,參與聚眾鬧事的,將嚴肅問責,同時追究其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責任。

五、分區、村隊黨組織要充分發揮戰鬥堡壘作用,為群眾健康負責,以防控大局為重,嚴格做好本村村民外出管控工作。各村隊要充分發揮群眾自治功能,徹底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六、城區辦、社區黨組織要認真履行責任,按時上崗履責,積極配合小區物業工作人員做好居民外出管控工作。

七、全區居民出行管控措施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感謝全區人民的理解與支持。


南大港產業園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2月3日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8qR5EXAB3uTiws8Km-Y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