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沒有經歷過這些事情:
被別人質疑,你一肚子委屈卻又不知道如何解釋;
與人爭執,明明道理在自己這邊,卻總是被對方說得毫無招架之力;
想講述自己的觀點,但漏洞百出,很容易被別人抓住機會攻擊;
為什麼會這樣?
這些問題的出現,往往跟我們的邏輯思維有關。
邏輯思維是語言的根基。當你在使用語言去表達自己思想的過程當中,如果缺失邏輯思維的指導,就很容易說出一些貽笑大方,或者讓自己陷入被動的話語。
尤其當我們面對別人無辜的挑釁、指責、刁難時,在無法識別對方語言邏輯漏洞的情況之下,我們就會被攻擊得啞口無言,如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這時,我們就需要掌握一些邏輯思考的技巧,去武裝我們的思維,這樣不僅可以讓我們說出來的話更具條理,而且還能夠隨時對別人的無理攻擊,立刻做出恰當的反應。如:
一個小姐嘲笑一位先生臉皮厚,貶損地說:「先生,你的鬍子一定是世界上最鋒利的,它居然能在你的臉皮上破皮而出。」
先生回答:「小姐,恐怕我難以跟你相比,就連最尖銳、最鋒利的鬍子,也無法鑽破你的臉皮!」
這位先生反擊的方法,就是利用了小姐的邏輯思路,然後強化她邏輯當中的荒謬之處,以此駁倒對方。
所及,掌握邏輯思維,就可以讓我們全面地考慮問題,並在談話的過程當中,修正自己語言上的漏洞,讓自己立於不敗之地。
想要在言語交鋒當中獲得主動權,而不是一臉懵圈地任由別人發難,我們就必須運用邏輯思維的技巧,讓自己的表達層次鮮明、條理清晰、思維嚴密。
只有這樣,我們的口才能提升到一個更高的層次。
其中,經常用到的反駁技巧,大概有兩種。
謬誤法則,用對方的邏輯反擊對方
所謂謬誤法則,就是先假定某一個觀點是正確的,然後沿著對方的邏輯將其觀點推向極端,引出荒謬的結論的邏輯思維方法。
在日常生活當中,這是使用方法可以有三種表現形式。只要我們熟習這三種謬誤法則的使用形式,我們就可以處理那些「不合常理」的突發事件。
方法一:自證謬誤法。
自證謬誤法,就是設立一個語言陷阱,導致對方用自己的謬誤去反駁自己的邏輯,然後再加以攻擊這個漏洞,讓對方自食其果。
這種辦法,通常用於對付那種善於譁眾取寵,其言語又極具煽動性或誘惑性的對方。他們慣常以貌似有理,實則無理的邏輯去蠱惑聽眾。
面對這種人,最好的辦法就是用他們自身的邏輯去「打他們的臉」。如:
有一個自以為是的青年,向別人賣弄他的觀點——一切都是幻覺。有一次,它聚集了幾個人,一本正經地兜售自己的說教。
言語中,左一個幻覺,右一個幻覺,甚至居然說「所有人在這個所有事實面前都是幻覺。」說得別人不知道怎麼去反駁他。
其中一個聽眾,為了駁斥他的理論,於是就上前跟青年說:「請問你可以拿出一百元來,我想跟你說個事?」青年不明所以地從錢包掏出一百元。
然後這個人立刻從青年手中搶過這一百元轉身離開,青年把他喊住:「你為什麼拿走我的錢?」
聽眾見此,就說道:「你不是說這個世界所有東西都是幻覺嗎?那這一百元也是幻覺,我拿走了,對你也沒關係啊!如果你拿回它,說明你說的都是假的。」
男青年一時左右為難,無言以對。
這個聽眾的做法,就是抓住青年所兜售觀點存在的漏洞,然後引導他用自己的言行去證明自己言行的荒謬之處,從而反駁了他。
自證謬誤法之所以有效,就在於這種方法是以客觀事實為武器,讓對方自打嘴巴,自己證明自己的愚蠢。
這就是邏輯的力量。
方法二:借用謬誤法。
借用謬誤,在邏輯上有些類似鑽空子。
這個方法,就是利用別人邏輯上不合理或失誤的地方,予以斷章取義或者曲解,然後對其中僅有對己方有利的部分進行發揮。
從理論上來說,也是一種「抓漏洞」的應用方法,只不過是將這個漏洞為己所用。
例如有這麼一個笑話故事。
某單位招聘員工,但是招聘好幾次都沒有找到適合的。後來他們就在招聘廣告上特意加上一句話:「有特長或專長的方可招聘。」這次廣告,引來了幾十個招聘者。
終於有一天,一個青年來到面試的地方,向面試官遞交簡歷。簡歷上寫著:「專長——說謊大師,造謠能手。」
面試官又好氣又好笑,就對他說:「那你現在給我展現一下你的特長。」
於是青年走出門外,對門外排隊招聘的人說:「大家不要等了,這裡唯一的招聘名額已經確實是我了。」
青年人,就是抓住這個單位招聘廣告上「特長」這個地方,發現其中不合理之處,就是沒有明說是什麼特長,從而曲解其中的意義,使之朝著自己有利的方向去解釋。
日常生活中,一件事有很多不同的解讀方面,針對某個點,朝著對自己有利的地方去引申出另一個意思,談話中就會獲得主動了。
方法三:歸謬制人法。
所謂歸謬制人,就是先假定對方的話是真的,然後以此為前提進行推論,將它推向極端,推出明顯的荒謬的結論,讓對方感到難堪的一種方法。
文章開頭那個「鬍子刺破臉皮」的例子,就是這個方法的示範。
先假定「臉皮厚的人,要用很鋒利的鬍子才能夠刺破」這句話的論點是正確的,然後再根據對方這個論點,歸謬出「你臉皮太厚,再鋒利的鬍子都刺不破」這個結論。
這樣就可以反駁到對方了。
在日常生活當中,這三種謬誤法則都比較常用。
但如果想讓自己能夠瞬間做出反應,運用這些法則去反駁別人,就需要做到以下兩點:
1,洞察出對方的謬論;
要運用謬誤法則,首先就要洞察到別人正在發表的言論,有沒有荒謬之處。
如果你意識不到對方是在「瞎說」,不知道對方是在「胡說八道」,聽信對方的語言,我們就很容易陷入被動了。
2,找到對方謬論的漏洞之處;
當然,有時候我們知道對方是在瞎說,但好像找不到反擊的點似的,這樣就很難駁斥對方了。
在洞察到對方是在發表謬論的前提下,繼而找出其中的漏洞,然後我們抓住這個漏洞,才可以化被動為主動,進行反擊。如:
有一個網紅乘坐汽車。
在售票廳里,許多旅客都在排隊購票。這個網紅卻不由分說地插隊,想搶先去買票。被插隊那個大哥,對她這種行為感到不滿,說了她兩句。
沒想到網紅卻十分傲慢地說:「你知道我是誰嗎?我現在趕時間,插一下對就怎麼了?」
大哥平靜地說:「各位旅客,這位小姐姐遇到了麻煩,她好像不知道自己是誰了,大家可以幫幫她嗎?」
周圍的旅客不禁笑了起來,對這個大哥的反擊豎起了大拇指,網紅只能乖乖去排隊了。
「你知道我是誰」,就是網紅這番話當中的漏洞之處,當你意識到之後,就可以立刻抓住這個漏洞,予以反擊。
運用對比,進行邏輯上的反駁
想要讓有效地反駁到別人,很多時候我們要用到一些類似的情況去說明。
由於情況A,用你的邏輯行動會得到這樣的結果,那麼跟情況A相類似的情況B,也就是我們此時討論的事情,按照你的邏輯去做,也會同樣得到這樣的結果。
所謂對比,就是把話題與相關問題進行比較,並以此為根據進行辯駁的方法。比較的過程,就是發揮的過程,它不僅具有反駁的特殊效用,同時也是一種有效證明的手段。
運用對比進行反駁,應當注意兩個問題:
1,兩個比較對象之間具備可比性;
2,兩個比較對象的本質是相似的;
這樣,將兩個對象進行多方面的比較發揮,這樣說理才具有說服力,駁斥到對方。
其中,類比是最常用的邏輯方法。
它是根據兩個對象之間具有某些相同或相似的屬性,從而推出它們的其他屬性也是相同或相似的方法。
如果說話者能夠因勢利導,針對對方的話題或己方的觀點,做出富有創造性的生動形象類比,就可以讓對方心悅誠服,讓己方掌握主動權。
例如在一次大專辯論賽上,正反雙方代表針對「發展旅遊業,利弊孰大」展開激烈的辯論。
正方認為,發展旅遊業一方面可以吸引外資,為國家經濟發展奠定長遠基礎;另一方面,人員流動有利於各個國家和地區的文化交流,有利於增進人民之間的了解,所以發展旅遊業是利大於弊。
而反方認為,發展旅遊業利大於弊這個結論是有前提條件的。他們提出:「旅遊業受到世界經濟整體形勢影響太大,可以說世界經濟咳嗽兩聲,旅遊業就會感冒甚至是肺炎。
現在,旅遊業不景氣是事實,旅遊業繁榮需要世界經濟拉動,但可惜的是,世界經濟這個發動機也出現了故障,動力不足,怎麼拉動旅遊業呢?」
反方發言有兩個類比:一是世界經濟與旅遊業咳嗽與感冒的關係;二是世界經濟與旅遊業是發動機與機器的關係。
世界經濟咳嗽,旅遊業就感冒,世界經濟出現故障,旅遊業也就無法工作,從而說明了發展旅遊業利大於弊是需要條件的局限性。
我們在使用類比退避這種方法時,應當注意幾個問題:
1,類比只是談話當中一種戰術技巧,需要的時候才可以使用,否則就會影響到主體內容的講述。
2,進行類比推論時,需要注意把握兩個對象之間的關係,其關聯程度越是緊密就越,兩個對象之間的屬性關係也是越貼近越好,這樣的比較才有資格去論證。
3,不能以對象表面上某些相同或相似的情況作為推論的依據,否則就犯了「機械類比」的邏輯錯誤,讓自己的觀點缺乏說服力,給對方留下把柄。
例如你被被人指責做事不能盡善盡美,你反駁說:「做事就好像吃飯,你能要求每一次吃飯的飯菜,都要吃得很完美嗎?」這種反駁,就沒有說服力。
但邱吉爾怎麼做呢?二戰時,有個國會議員這樣指責他,邱吉爾就用一個故事去說:
在普利蒙海港,有一位船夫奮力救起了一個溺水的少年。
一個星期後,一位老人家叫住了這位船夫,問上個星期是不是救了他孩子的生命,船夫就答道:「是的」。
然後老人家就說:「我找你了好幾天了,我孩子的帽子呢?你沒有救嗎?」
邱吉爾就通過這個故事做類比,暗示議員的指責有點「苛求」了。
在日常生活,懂得有意識地運用歸謬法則,或者類比的說話技巧,就可以增強自己語言的邏輯力量,從而給予對方很好的駁斥。
這種敏捷思維的結果。一個口才好的人,其思敏必定敏捷的,否則別人一兩句話,就讓自己啞口無言,就稱不上好口才了。
而好口才的重點,在於你能不能迅速對別人的言語做出反應,不管是表達觀點,發揮幽默,還是給予反駁,都需要你敏捷的反應。
所以,從鍛鍊自己的反駁能力入手,以此提高自己的口才,也就非常有必要了。
希望這些方法能夠啟發到大家,從而在實際生活當中運用自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