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狗主人被刑拘!關於賠償,他表態了

2023-10-18     深圳晚報

原標題:黑狗主人被刑拘!關於賠償,他表態了

成都崇州2歲女童涵涵被惡犬咬傷一事持續引發關注。

據崇州市聯合調查工作組17日通報,警方已對該事件立案偵查,警方對傷人黑犬主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為了得到更好治療,受傷女童已轉至華西醫院,由醫療專家組進一步治療,目前生命體徵平穩。

10月18日,記者向四川省公安廳核實了解到,10月16日咬傷女童的黑色羅威納犬只主人唐某已被崇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家屬:籌款金額將全部用於孩子治療

10月18日,記者從女童家屬處獲悉,目前涵涵還在華西醫院兒童ICU病房接受救治,仍處於昏迷狀態。後續還面臨高昂的醫療費用,家屬已於18日上午已發起籌款,目標金額200萬元

家屬稱,已委託律師維權,「維權需要時間,現在需要幫助,希望您能夠聽到我們的呼籲。」

截至18時18分,女童父母已籌得200萬元。最新籌款動態顯示,女童現在每天的治療費用大概在1萬元左右,項目所有籌款都打到醫院帳戶,全部用於孩子治療,如果後續資金有剩餘,將轉捐給慈善基金會。

律師:將追究狗主人及小區物業的責任

10月18日下午,被咬女童方的代理律師周兆成稱,已飛抵成都處理該案。

周兆成透露,現在受傷女童已經在華西醫院接受精心救治。女童的父母、爺爺都在醫院陪護。我和廣大網友一樣,都在祈禱女童可以早日康復。這也是女童父母現在的首要訴求

周兆成介紹,嚴懲狗主人,追究其刑事責任,是女童父母的第二訴求。「本案狗主人在明知飼養的是烈性犬,極具危險性的情況下,卻未盡到看管義務,肆意放任烈性犬外出,從而導致危險的發生,可能涉嫌過失致人重傷罪。根據我國刑法規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是,本案特殊性在於烈性犬咬傷人事發小區屬於公共場所。危害的是公共安全,狗主人也可能涉嫌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刑期為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才有可能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下一步,我們收集完證據後,還會向法院提起訴訟,依法追究狗主人以及小區物業的侵權責任。」周兆成說,小區物業應在其職責內保障業主安全,對於小區內飼養、出現烈性犬的情況,物業也應及時報告公安、及時驅趕。但是,由於物業未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所以也應承擔法律責任

街道辦稱狗主人願意賠償

在醫院現場,崇州市羊馬街道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剛剛得知家屬在網絡發起籌款的消息,"網絡上說啥的都有,擔心輿情會對他們造成影響,給他們做一些善意提醒。"

"昨晚,物業已先期墊付了10萬醫療費用。"該工作人員透露,肇事羅威納犬犬主方面表示願意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後面會安排雙方家屬見面

來源 | 新華社、今日崇州、上游新聞、@周兆成律師

編輯 | 張裕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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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88f457e92fbc0b221963f919be4b5e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