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戲真做 求職陷阱營造入職假象

2024-10-28     千龍網

原標題:假戲真做 求職陷阱營造入職假象

最高檢提示警惕四類求職陷阱;利用求職人員渴望高薪、穩定就業心理設局騙財

日前,記者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2022年1月至2024年8月,全國檢察機關共起訴各類求職詐騙犯罪4708人。最高檢指出,該類犯罪中,不法分子利用有的求職人員渴望高薪、穩定就業的心理,設置「求職陷阱」,導致不少求職者徒費精力、財力,有的甚至身陷囹圄。

騙局 1

虛假招聘 騙取40餘人870餘萬元

一些求職詐騙犯罪已逐漸流程化、套路化:有的不法分子依託勞務中介機構、網際網路平台發布虛假招聘廣告,誇大薪酬待遇,吸引被害人報名,騙取定金;有的偽造應聘地點、組織虛假招聘考試、辦理虛假入職手續,營造被害人成功入職假象,進而騙取介紹費、培訓費、服裝費。整個流程「完整」「規範」,與真實招聘並無明顯區別,被害人難以識別真假。

在檢察機關辦理的李某某、姜某等5人詐騙、虛假訴訟案中,李某某成立一公司,以提供「高端就業、有償服務」為名發布虛假招聘廣告,約定先收取10%的定金,面試通過後再收取90%的尾款。姜某等人組織被害人參加「官方」筆試、面試,再向被害人謊稱通過面試,騙取被害人補交尾款。該公司自成立至案發,共騙取40餘人870餘萬元。

在王某某等18人「套路運」詐騙案中,被告人先後在北京、無錫、常州、寧波等多地成立22家空殼物流公司,在網絡招聘平台發布招聘貨車司機的虛假廣告,吸引群眾到上述物流公司應聘,再誘騙繳納高額押金、加盟費或申請貸款購車「入職」。該案中,共有1000餘人被騙2000餘萬元。

騙局 2

「付費內推」 88名應屆生被騙1300萬元

有不法分子利用求職者希望獲得好工作的心理,在網際網路平台發布廣告,以「國企、央企工作內推」為噱頭,暗示能以非正規渠道解決就業、落戶事宜。

在郭某詐騙案中,郭某利用應屆畢業生求職心切的心理,編造可「內部推薦」某機場、航運公司工作並「優先錄取」等謊言,騙取88名應屆畢業生1300餘萬元。

還有一些不法分子吹噓或偽造自己「有身份」「有關係」的假象,謊稱可以「走後門」幫助找工作,收取「辦事費」「好處費」。

在朱某詐騙案中,朱某冒充某區服務中心工作人員,虛構自己系某區管委會主任的身份,以安排到政府部門、國企工作需打點關係、補繳社保等為由,詐騙500餘萬元。

騙局 3

號稱正規機構 招員工實施違法犯罪活動

有的犯罪團伙通過註冊公司、入駐寫字樓、在正規招聘平台招攬員工、繳納醫保社保等方式,將自己包裝成為合法經營企業,再招聘人員暗中從事詐騙、賭博、傳銷、非法集資等違法犯罪活動。

在劉某某、張某某等12人詐騙案中,盧某某、梅某某(均另案處理)等人設立一生物科技公司,通過招聘網站、介紹入職等方式招募劉某某、張某某等高校畢業生擔任網絡客服,利用話術虛假宣傳鹿茸類食品保健功效,共詐騙433萬元。

值得關注的是,有的不法分子將犯罪活動拆分為若干步驟,招募兼職人員只參與其中一個步驟,個別求職心切的被害人通常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淪為犯罪活動的業務員、「工具人」。

在羅某某詐騙案中,羅某某在QQ空間上瀏覽到不法分子發布的招聘信息並主動聯繫,對方要求羅某某冒充淘寶客服人員撥打被害人電話,以贈送小禮品的名義獲取被害人真實地址等信息,按每條信息7元至8元的價格計算報酬。隨後,羅某某發現上述信息被用於詐騙,但受高薪誘惑,仍按要求撥打電話。2023年4月至2023年6月,共獲取被害人真實身份等信息3000餘條。

騙局 4

精準投放兼職 瞄準靈活就業人員設局

不法分子利用靈活就業人員工作時間、地點、形式相對靈活的特點,藉助短視頻等平台精準投放兼職刷單、遊戲代練、APP推廣測試廣告,騙取被害人錢財。

在蔡某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案中,被害人待業期間得知可下載某APP兼職刷單獲利。該APP以刷單半天關注公眾號得佣金後再刷福利墊付單等理由層層設局,要求被害人向指定帳戶轉帳。在被害人將刷單報酬和墊付資金提現時,APP又以銀行卡號輸入有誤等為由,繼續要求被害人轉帳,騙取被害人19萬餘元。

檢察機關提醒,廣大群眾在求職應聘過程中,不輕信「高薪」等招聘信息,不隨意泄露個人信息,不輕易支付相關費用。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83f6f6fc2cea30f0cf4bf470c9dc10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