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強制性國標再修訂:最高時速超25km/h後電機斷電

2024-09-19     快科技

快科技9月19日消息,據央視網報道,工信部、公安部等多部門,開展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 17761—2018)修訂工作,並下發《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徵求意見稿)》。

與現行標準相比,本次徵求意見稿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改進和提升:

一是提高防火阻燃性能。完善了電動自行車所用非金屬材料的阻燃要求和試驗方法,限制塑料件使用比例,從而降低火災風險、提高消防安全性能;

同時要求整車編碼應採用耐高溫永久性標識,便於加強全鏈條監管和火災事故溯源調查處理。

二是更好保障消費者騎行安全。優化了電動機額定功率和最高轉速的測試方法,有效防範車輛超速行駛;同時加嚴制動距離要求,減少碰撞事故發生。

其中,限速要求電動自行車最高設計車速不得超過25 km/h,超過25km/h時速後,電機應該斷電。

三是滿足消費者日常出行需求。考慮到近年來消費者出行半徑逐漸擴大和鉛蓄電池能量密度較低的特點,將鉛蓄電池車型的整車重量限值由55 kg放寬至63 kg,提升產品實用性;允許生產企業根據車型設計需要,自行決定是否安裝腳踏騎行裝置,有利於節約生產成本,也為消費者提供更多車型選擇。

四是防範非法改裝行為。從電池組、控制器、限速器三個方面完善防篡改要求,確保實現充電器、蓄電池、控制器之間的互認協同,大力推行「一車一池一充一碼」,不給非法篡改留空間。

五是推動行業高質量發展。增加對電動自行車企業生產裝備和檢測能力的要求,推動企業提升質量保證能力和產品一致性;要求車輛具備北斗定位和動態安全監測功能,提高產品信息化水平和安全風險防範能力。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83e3eceeb3dfd9154d8054cd835ae86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