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10月19日),廣東揭陽一籃球場內,一名黑衣男子突然加速從背後將一名女孩踹倒,引發關注。
20日,南都記者從揭陽市公安局榕城分局獲悉,目前,公安機關已依法對涉事男子予以訓誡,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
女生被踹倒在地。
10月19日21時許,揭陽110接群眾報警稱,榕城區榕東街道東鄉村籃球場內,一女孩被一男孩踢倒受傷。接報後,民警立即到場處置,將雙方帶至公安機關調查,並通知雙方家長到場配合調查處理。
經查,黃某(女,11歲)與陳某(男,13歲,均為在校學生)相互認識,為朋友關係。
當晚,雙方與其他同學一起在籃球場玩耍期間,因黃某10月18日將陳某的電動自行車鑰匙扔掉,陳某要求黃某予以賠償。雙方協商未果,黃某轉身步行離開球場,陳某快速追逐黃某,躍起從背後將黃某踹倒。
經法醫鑑定,黃某為輕微傷。調查期間,陳某家長主動向黃某家長致歉,並取得黃某家長諒解。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陳某未滿十四周歲,不予處罰。目前,公安機關已依法對陳某予以訓誡,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
來源 | 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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