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別對待」現金消費是歧視

2023-06-25     走遍大街小巷

原標題:「差別對待」現金消費是歧視

但無論移動支付方式多麼「便捷」、「無現金」交易多麼「火爆」,商家對現金消費「差別對待」顯然是一種違法行為。可以說,商家對現金消費「差別對待」是對人民幣的一種褻瀆,是一種赤裸裸的「現金歧視」。

因此,筆者以為,對商家對現金消費「差別對待」之舉應給予「糾正」。一方面,宣傳要跟進。相關部門應加大宣傳力度,不妨通過報紙、電視、網絡等媒體和平台,大力宣傳人民幣的合法性、權威性,從而杜絕商家對現金消費「差別對待」行為。另一方面,普法要到位。通過對人民幣使用和管理相關法律知識的普法教育,讓廣大商家知曉對現金消費「差別對待」是一種違法行為,確保在買賣交易中規避商家「拒收現金」行為的發生,以保護人民幣的法定地位和確保人民幣的正常流通,從而確保消費者自主選擇的權利,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而切莫在進行「非現金」交易的同時,拒「現金」於千里之外。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7f46cf1bd429177faf5d3d1470c553f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