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炫耀妻子漂亮,被客戶認出是小姐,當眾說出隱私處紋身

2022-06-10     史家霸唱

原標題:丈夫炫耀妻子漂亮,被客戶認出是小姐,當眾說出隱私處紋身

在一些被扭曲了價值觀的文藝作品中,「愛」和「傷害」似乎是相伴的、不可分離的,因為愛某人,做出極端行為就能被理解,這是一種極其荒謬的認知。

愛不應該成為欺凌剝削,成為遮掩傷害的外衣,更不應成為違法犯罪的藉口,在男女兩性關係中,愛應是平等的,如果不愛,也不需要去傷害,好聚好散,不失圓滿,沒有必要為了作祟的心魔傷人傷己。

2021年《法律講堂》欄目播出過這樣一個真實案件,案件中的男女主角本是一對恩愛的夫妻,卻因為妻子的一段過往,男子愛欲怨恨複雜情感交織,釀成了悲劇......

(本案人名均為化名)

周坤和妻子曉菲是通過遊戲認識的,2015年,從事銷售工作的周坤和在另一座城市生活的妻子因玩同一款遊戲結緣,兩人十分聊得來,周坤趕去妻子所在的城市奔現,隨即相戀、順利結婚,兩人感情甚篤,婚後從沒紅臉,周坤事業順心受到領導提攜,回家又有漂亮賢惠的妻子照顧其生活,舉案齊眉,朋友都十分羨慕。

周坤一度認為自己是天底下最幸運的男人,直到2018年的一次出差之旅,徹底改變夫妻的命運。

周坤要去妻子曉菲的老家出差,他特意告訴了妻子這件事,本以為她會開心,嚷著讓他帶特產,誰知曉菲卻心事重重,看不出絲毫開心的情緒,周坤也沒有在意,這次他要去那邊見的是一個姓張的大老闆,如果生意談成,簽了單,可以想見又能獲得不少額外獎勵。

沒想到,和張老闆談了生意後,雖然合作成功,周坤臉上卻毫無喜悅心情,他匆匆忙忙趕回家,等妻子下班。曉菲下班進門後,看到丈夫的面色非常不對勁,終於坦白了自己的過去。

原來,在與張老闆推杯換盞之際,周坤為了拉近和客戶的關係,特意提起自己和這座城的緣分:這是他和妻子相識相戀的地方。

當初曉菲還在讀書,自己通過遊戲認識她,主動追求,才有了如今幸福的家庭。言語間,周坤忍不住炫耀妻子如何美麗體貼,還拿出手機給張老闆看妻子的照片,沒想到張老闆看完卻瞪大了眼,欲言又止,最後還是忍不住問周坤知不知道曉菲的過去,見周坤疑惑,便告訴他:

曉菲原本是某個娛樂場所的小姐,從事過違法的服務,幾年前,他去了歌廳,恰好點到了曉菲,因為其青澀記憶很深刻。周坤難以置信,幾乎要和張老闆打起來,張老闆卻用一句話證明了他所言非虛:「她臀部是不是有朵紫色玫瑰的紋身?」

周坤當場如遭雷擊,這樣隱私的事,張老闆一個外人怎麼會知道?只有一種可能,那就是張老闆沒撒謊,妻子確實隱瞞了不堪的過去。周坤再也無心生意,回家質問妻子,曉菲明白一切都無法遮掩,將過往道出:

因為家裡很窮,曉菲在老家的學校念書時曾計劃做生意自己賺生活費,為此聽信朋友的話在網上借了一筆錢,本以為做微商成本低收入高,卻不料很快將錢都虧光了,網貸公司不斷催款,逼得她將自己的裸照交出以延期,她四處借錢,也無法還掉利息高得驚人的欠款,無奈答應對方去歌廳上班,拿工資抵債。

簽完合同,曉菲才發現上當,這裡實際上充斥著違法的交易,對方的目的就是要讓她從事賣Y,因為只做服務員根本就還不上那些錢。放高利貸和強迫他人賣Y都屬違法,《刑法》規定組織、強迫他人賣Y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若犯罪對象是未成年人應當從重處罰,遺憾的是彼時的曉菲並不懂得用法律保護自己,出於害怕,她答應條件,但她內心深處十分恐懼,唯恐被家人知道,無顏見人,將欠款還完便火速逃離魔窟,此後認識了周坤。

原本想借遊戲緩解內心憂鬱的曉菲,沒想到會在遊戲中遇到真愛,她原本也想過將過去如實告知,可卻害怕周坤嫌棄,萬分糾結之下,還是沉默,這次周坤因為意外得知,如果想要離婚,她也沒有怨言。

聽完妻子的話,周坤又私下調查,明白妻子說的是真的,她當初只是誤入歧途,於是暫時選擇了原諒,他覺得,妻子處處都好,即使有那樣的過去也不應該太糾結;曉菲見丈夫原諒喜出望外,更加倍對他好,可這件事終究成為了周坤心中的結,從那以後他再也沒秀過恩愛。

旁人覺得奇怪,笑而問之,周坤無法說出原因,也無法像過去那樣與妻子坦然親密,無論工作還是回家,他眼前總是晃著妻子與其他男人在一起的畫面,越想越崩潰,工作屢屢失誤被開除,於是借酒澆愁;回到家甚至會動手,等打完妻子,又抱著痛哭懺悔,稱是因為愛她。

曉菲自覺很愧疚,幾次原諒,可周坤的大男子主義還是作祟,他既不肯放妻子離開,又不能坦然放下過去,再也無心上班,整日和朋友買醉,家中生活全靠曉菲一個人支撐,見丈夫這樣,曉菲決定放手,拿出了離婚協議書。

這天周坤回到家,看見妻子手中的協議,瞬間大怒,兩人吵起來,曉菲一氣之下說道:「你再這樣下去,我就得回歌廳上班才能養活你了!」這話聽在周坤耳中,勾起他繞不過去的心結,令他徹底失去理智,狠狠掐住了妻子......

發覺妻子沒有了呼吸後,周坤又是心慌又是絕望,他衝到窗邊往下跳,打算殉情,但被路人及時發現送醫,保住了性命,隨後因為涉嫌故意殺人罪,被依法提起公訴。

故意殺人屬於性質最為嚴重的暴力犯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周坤的辯護人提出,受害者曉菲隱瞞婚前的過往刺激被告犯罪,存在一定過錯,對被告應當從寬。

被害人過錯作為一個酌定量刑情節經常在刑事審判中出現:

被害人出於故意或者過失的心理態度,實施違反法律法規、道德規範和公序良俗的先行不當行為,損害被告人的正當法益或社會公共利益,一般人難以忍受,刺激被告人實施犯罪的行為,二者之間具有利益關聯性。

但被害人過錯還應存在時間關聯性,也就是不當行為發生或者持續時間與犯罪行為發生間隔較短,犯罪行為,發生在不當行為正在進行中或結束不久,本案中,曉菲從事過的服務,明顯違法,但距離周坤殺人已經過去較長時間,其不當行為並非刺激周坤犯罪的法律意義的過錯,因此這不能成為對周坤從寬的理由。

曉菲曾經誤入歧途,但周坤也沒有權利非法剝奪其生命。考慮到本案的具體婚姻家庭矛盾以及周坤到案後坦白、認罪悔罪態度好等情節,法院最終以犯故意殺人罪,判處周坤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經此一事,這個家往日的幸福徹底消散,周坤害死了曾經最為心愛的妻子,終日在悔恨中度日,更給身邊親友造成了無法挽回的痛苦。

其實面對那段過往,他有選擇不原諒的權利,但周坤以極端的方式發泄,不肯放手,反而以愛為名去傷害,導致了悲劇發生,後悔已經沒有用處。愛不是合理的傷害藉口,與其糾結不如放手成全或一切朝前看,這才是正確的人生態度。

(涉及隱私,當事人為化名;部分圖片為網圖,配合敘事。溫馨提醒:尊重原創,請勿抄襲轉載)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7de437415518bfa9e532dd0a3527c20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