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新加坡衛生部、健康促進局和新加坡食品局近日提議:從2021年6月開始,新加坡禁止進口和使用部分氫化油作為所有脂肪、油和預包裝食品的配料。該文件於3月9日在WTO網站公開,擬修訂部分氫化油進口和使用要求。另外,該文件還包括對條例第2條、第78條及附表1相關內容的修訂。
PHOs是植物油不完全氫化產生的,該過程將液態油轉化為半固態脂肪,以延長產品的貨架期。據估計,目前新加坡約有10%的預包裝零食、烘焙食品、熟食和脂肪食品含有PHOs。
PHOs是人造反式脂肪的主要來源,人們飲食中的反式脂肪主要是以PHOs形式存在的。目前,新加坡對油脂中反式脂肪含量水平實施2%的限制要求,這一要求使新加坡人的平均反式脂肪攝入量從2010年的2.1克/天降至2018年的1.0克/天。世界衛生組織也呼籲各國採取措施,到2023年消除人類飲食中的人造反式脂肪。目前,美國、加拿大等已實施了類似的禁令。
據了解,本次修訂的主要內容有:在《食品條例》第2條第(1)款中加入對反式脂肪酸的定義為:「反式脂肪酸」是指單不飽和脂肪酸和多不飽和脂肪酸的幾何同分異構體,具有非共軛、被至少一個亞甲基中斷的反式構型的碳-碳雙鍵;刪除第78條第(3)和(4)款對食用脂肪和油中反式脂肪酸及其構型的相關規定;修訂附表1中已完全氫化或未氫化的食用植物油允許在配料標識中使用的通用術語,新增第36A條有關禁止進口和使用部分氫化油作為任何食用脂肪和油的配料的規定。包括任何人不得加工或進口含有部分氫化油的食用油脂,作為配料的其他食用油脂或預包裝食品。在該法規中,「部分氫化油」是指經過氫化處理但未完全飽和的食用脂肪或油。
新加坡衛生部表示,在2021年6月之前,各企業有足夠的時間重新設計產品或獲取新的產品原料。新禁令實施後,食品製造商必須確保生產過程中不使用PHOs,而零售商和進口商則必須確保產品中不含PHOs。所有食品生產商、零售商和進口商仍將被強制要求在新加坡銷售的產品包裝上標識氫化植物油成分。
(王雪)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7ZWvCXEBiuFnsJQVC1f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