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歲還沒結婚就屬於五保戶,可領低保補貼?想太美,想太多,該醒醒

2019-10-17     福建闢謠

近日,網絡上流傳一張「單身低保」截圖,引發了網友的關注。圖片顯示:國家法定結婚年齡(男22歲,女20歲)晚婚年齡(男25歲,女23歲)28歲還沒結婚就屬於五保戶,可以帶上身份證和民政局開的未婚證明去當地領取每月500的低保。

這消息是真的嗎?

年輕人有手有腳,只因為單身年齡超過28歲,就能領取500的低保?這怎麼能符合當前的社會現實呢?

網絡闢謠舉報平台記者網上查詢發現,網傳消息系謠言。

根據福州市民政局2019年7月9日在福州12345平台上解答FZ19070600322訴求時回答,我們可以看出:

福州市五保戶(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政策為: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的應當是具有當地戶籍的城鄉老年人、殘疾人以及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同時應滿足以下條件:(1)無勞動能力;(2)無生活來源;(3)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其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

另外根據,閩侯縣民政局解答訴求FZ19092601246內容可以看出,經本人或其供養人申請,可按單人戶納入低保範圍條件:

對生活困難、靠家庭供養且無法單獨立戶的成年無業重度殘疾人,並同時符合條件規定的。

從以上可以看出,28歲以上正常健康的單身人士至少在福州這個地方是不可能領取低保補貼的。

另外,網絡闢謠舉報平台記者進一步查詢發現,28歲以上正常健康的單身人士在全國各地都領取不到所謂的「低保補貼」,因為沒有這樣的政策。

記者在中國政府網查詢到,《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在2006年1月11日國務院第121次常務會議通過,並於2006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規定:老年、殘疾或者未滿16周歲的村民,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又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無贍養、撫養、扶養能力的,享受農村五保供養待遇。

另外,《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意見》【國發〔2016〕14號】指出:2014年,國務院公布施行了《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將城鄉「三無」人員保障制度統一為特困人員供養制度,我國城鄉特困人員保障工作進入新的發展階段。

所以,「五保戶」已經退出歷史舞台,現在應該統一稱為「特困人員」。大齡單身青年也並不屬於特困人員,更不可能領取到所謂的「低保補貼」。

網絡闢謠舉報平台提醒

網絡世界中,信息是海量。我們要學會辨識信息真偽,不可盲目相信,要不斷提高我們的科學素養,不要被那些虛假信息所欺騙

來源:東南網《網絡闢謠舉報平台》 作者:林錦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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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7Khc220BMH2_cNUgVuz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