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汕頭市潮陽區委原書記柯延鵬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24-08-23     魯網

日前,經廣東省委批准,廣東省紀委監委對廣東省汕頭市潮陽區委原書記柯延鵬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柯延鵬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財物、接受宴請;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工程款撥付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柯延鵬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廣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柯延鵬開除黨籍處分;由廣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廣東省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汕頭市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汕頭市潮陽區第五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南粵清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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