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這個重磅《條例》,將於明年3月實施

2019-12-24   大觀新聞

昨日

記者從市人大常委會獲悉

《大連市推進東北亞國際航運中心建設條例》

將於2020年3月1日起實施


《條例》的頒布實施

是將大連東北亞國際航運中心

建設過程中一些行之有效的

政策、機制和創新舉措

上升為地方性法規

以推動國際航運中心建設

邁上科學化、規範化、法制化的軌道


2003年10月


  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了《關於實施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振興戰略的若干意見》,明確了大連建設「東北亞國際航運中心」的戰略目標。


2013年8月


  習近平總書記在大連考察時作出了要以區域性金融中心、東北亞國際航運中心和國際物流中心建設為抓手,加快大連「兩先區」建設的重要指示,從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對推進大連東北亞國際航運中心建設提出了明確要求。


2019年8月


  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持東北地區深化改革創新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意見》進一步提出,要提升大連東北亞國際航運中心地位。


  制定《大連市推進東北亞國際航運中心建設條例》,就是為了貫徹實施建設大連東北亞國際航運中心的國家戰略,對接「一帶一路」建設,形成與中國(遼寧)自由貿易試驗區大連片區建設的聯動機制,營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航運發展環境。


  《條例》共七章四十四條,分別從規劃和基礎設施建設、航運服務體系建設、航運創新建設、航運營商環境建設、保障與監督等方面對推進大連東北亞國際航運中心建設進行了規範。《條例》還從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打造綠色航運,促進生態文明建設的角度出發,規定了綠色航運發展的內容。


  據了解,《條例》在起草制定過程中,在市人大、市政府的全力推動下,市交通運輸局會同大連海事大學共同舉辦加快推進大連東北亞國際航運中心建設高質量發展論壇,與大連海事大學研究籌辦大連東北亞國際航運中心研究院,邀請國內知名專家學者從樞紐經濟發展、大數據在航運經濟中的探索與應用等不同角度為我市航運中心建設建言獻策,不斷深化航運中心理論研究,優化發展思路,推動我市航運中心建設邁上高質量發展新台階。


放眼世界對標先進
以立法引領大連東北亞國際航運中心發展

王天岩


  市人大常委會充分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積極貫徹落實建設大連東北亞國際航運中心的國家戰略,根據國家相關政策關於大連東北亞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的發展目標,以及市委、市政府關於編制大連市2049年城市目標願景規劃的城市定位,並積極對標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以及倫敦、新加坡等世界上主要的國際航運中心發展情況,明確了我市航運中心建設的總體目標和發展願景。條例規定,「本市按照國家戰略部署和省統一規劃,以推進大連國際海運樞紐和航空樞紐建設為重點,立足東北,輻射全國,服務東北亞,聯通全球,建成航運要素高度集聚、航運服務功能完善、現代物流服務高效、口岸服務便捷、航運市場發達、航運營商環境優良、亞太對流樞紐作用突出,智能低碳化特色明顯,具有全球航運資源配置能力,與國家戰略和經濟發展相適應的國際航運中心。」


  考慮到大連東北亞國際航運中心建設是一項涉及多個部門、多個領域的複雜的系統工程,需要形成全市的工作合力,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為此條例還強化了組織保障。從市人民政府的組織領導、議事協調機構的統籌協調、各單位的協作配合三個方面來共同推進航運中心建設。條例規定,「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市推進大連東北亞國際航運中心建設工作的領導。本市設立大連東北亞國際航運中心建設議事協調機構,負責協調推進大連東北亞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的有關工作。議事協調機構辦公室設在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有關日常工作。區(市)縣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派出機構、市人民政府相關部門和有關單位應當加強協作配合、細化分工、明確任務,落實推進大連東北亞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的各項工作。」


文字:大觀新聞大連日報記者於強

編輯:蘇昕

美編:秋菊

校對:張軍

責編:孟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