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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生活是否能幸福,完全是個機會問題。一對愛人婚前脾氣摸得非常透,或者脾氣非常相同,這並不能保證他們倆就會幸福。他們總是弄到後來距離越來越遠,彼此煩惱。你既然得和這個人過一輩子,你最好儘量少了解他的缺點。」
這是世界名著《傲慢與偏見》中的一段話,這段話說出了美好婚姻的本質。
所以有人說,只有不幸福的夫妻,沒有不幸福的婚姻,不會經營婚姻的夫妻不可能得到真正想要的生活。
而不會經營婚姻的人往往會走上犯罪的道路,從而墜入深淵,走向毀滅。
1977年7月24日,因貪污4萬元而被槍斃的小鎮巨貪湯蘭英便是一個例子。
讓我們穿越時光的隧道,回到上個世紀60年代。
那個時候國家並不富裕,而且實行的是計劃經濟體制,如果能夠端上鐵飯碗,那將是一個令眾人羨慕的職業,而湯蘭英就擁有這樣一份工作,她是江蘇省如東縣馬塘鎮信用社的會計。
湯蘭英於1945年出生於江蘇省如東縣馬塘鎮,湯家是馬塘鎮有名的大戶人家,但是其家庭成分並不好,屬於富農階級,在上個世紀那個講究又紅又專的年代,按理說湯蘭英是無法進入信用社工作的。
湯蘭英高小畢業,在現代看來,肯定屬於文化水平不高的那種,但是在當時卻算是有文化的人了,高小畢業也算是能拿得出手的文憑。
不僅如此,湯蘭英還寫得一手俊秀的好字,要知道當時沒有電腦,都是靠雙手寫字,字寫得好不好是衡量一個人文化水平的重要標誌。
因為湯家在當地有一定的人脈,所以湯蘭英高小畢業後,家裡人便托關係讓她去馬塘鎮信用社工作,但是因為成分不好,於是別人便出了一個主意,如果嫁給一個軍人,成為軍屬,那麼進入信用社工作就順理成章了。
當時軍人的社會地位很高,一旦成為軍屬,那麼成分問題就解決了,而且軍屬在當時安排工作具有優先權。
於是湯蘭英便嫁給了一個軍人,這樣她便順利地成為如東縣馬塘鎮信用社的工作人員。
湯蘭英雖然有了鐵飯碗,有了令人羨慕的工作,然而湯蘭英並不知足,她嫌自己的丈夫身材矮小,麵皮黑,不大方,為人小氣,特別是不浪漫、不懂生活情調,怎麼看怎麼都不順眼。
而且丈夫長年在外服役,回家的時間少,長時間的兩地分居,也使得夫妻關係不好,且日益惡化。
湯蘭英長相秀麗,皮膚白皙,又受過教育,談吐得體,又有一份體面的工作,算得上是馬塘鎮的一位「名媛」。
相比較其他人,湯蘭英對穿著十分講究,衣服在穿著之前,必須要熨燙的筆挺,那時電熨斗還不多,但是她專門買了一個電熨斗。
有時停電時,她就燒開水放到茶缸里,然後用茶缸熨衣服。
無論是服裝還是鞋子,湯蘭英都要區別季節更換,當別人都穿著粗布衣服時,她都是的確良、尼子料的好衣服。
為了凸顯自己的地位,湯蘭英特意購來上海一個服裝商店的標識,按到自己的衣服上,顯得更加時髦。
漂亮的外表,時尚的著裝,使湯蘭英怎麼看起來都不像小地方的人,和她頭一次見面的人往往認為她是北京、上海、南京等大城市來馬塘探親的人。
因為夫妻關係不好,於是她就找情夫,湯蘭英婚後不久就與馬塘鎮建築站負責人孫某有了婚外情,她先後與7個男人發生過「腐化」關係,不過湯蘭英始終不肯承認自己是別人口中的「破鞋」。
湯蘭英的丈夫在1970年轉業時,本來可以回如東工作,但是湯蘭英不讓他回來,她的丈夫便留在了駐地蘇州工作。
丈夫雖然不怎麼回家,但是丈夫還是很愛她,會經常寄錢給她,供她日常開銷。
但是細心的村民發現,以湯蘭英的家庭收入,根本支撐不了她的高消費。
在那個物質匱乏的年代,一件衣服四季穿、打補丁穿的不在少數,過年時能添置一件新衣已是令人欣喜之事,而她卻翻著花樣更換。
在飲食方面,很多人還沒有擺脫「大鍋飯」,溫飽是急需解決的首要問題,那個年代出生的人普遍矮小,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營養不良,筆者就是那個年代出生的,能吃一個雞蛋就算是加餐了。
而當時的湯蘭英家,則是過上了非常奢侈的生活。
湯家人口多,又都有穩定收入,她家一個月的收入差不多能達到200多元。這在現在看來不算什麼,但要知道當時工人的工資每月大概在20到30元。
所以說,200多元的收入,在當時已經算是一筆非常可觀的財富。即便如此,這些錢對於湯家奢靡的生活來說,還是少得可憐。
根據湯蘭英案件的卷宗記載,湯家平日裡常備的食材如下:
皮蛋、海蜇皮,香腸、香肚、鹹肉、冬筍、魚肚、 蟶乾、雞、蛋等。
要知道這些食材在當時可都是高檔貨,尤其是像皮蛋、海蜇皮這種,是絕對的高檔貨,別人家最多買點少量嘗嘗,但湯蘭英家皮蛋一買就是300個,海蜇皮一次就買100斤。
不僅如此,湯蘭英買菜從來不問價格,要知道當時砍價是正常現象,即使是現在,在農村很多地區,仍然砍價。
即使是在北京的一些農貿市場,砍價也是非常正常的,往往越貴的東西,砍價砍得越多。
而湯蘭英則不同,不管是價格低的蔬菜,還是價格高的河蝦、魚類,她一律不砍價,所以那些小商販都很歡迎湯蘭英去買東西。
湯蘭英對人說:價格高低無所謂,只要保證新鮮、個大即可。
湯蘭英對於看中的魚蝦,從不會一斤一斤的買,都是十斤起步,即便是普通人一年也捨不得吃一次的文蛤,湯蘭英買一次也得半簍子才行。
那時體現一個家庭富裕水平的是炒菜用油,油水重不重是重要的標誌。
對於普通人家來說,炒菜只放少量的油,那時的清淡不是為了養生,而是為了省錢。筆者小時候記得,只有家裡來客人時,往往才會在菜里多放點油。
而湯蘭英家裡做菜,奢侈得讓人難以想像,她不僅會在下鍋時放一些素油,起鍋時還會放葷油,有些菜甚至會放一些麻油調味,可見其生活水平之高,已經遠遠超過當時的平均水平,即使是縣城裡面的富裕家庭,也很難達到這種程度。
後來查處湯蘭英時,工作人員曾走訪了湯蘭英的鄰居,她家的鄰居講,每次湯蘭英家生火炒菜,鄰居都會知道,因為她家炒菜的香味要飄出院牆。
而路過的人聞到這股香味,都忍不住駐足,或暗自羨慕,或尋人打探,這是哪個單位的食堂,伙食咋這麼好?當得知是湯蘭家時,才恍然大悟,原來這就是湯府呀!
正因如此,湯蘭英在馬塘鎮很出名,她到哪裡往往就像明星一樣成為焦點人物,別人羨慕的眼神、尊敬的神態、恭維的語言令她很是受用。
但當很多人都說她一朵鮮花插在牛糞上,這又令她感覺是命運的捉弄。
與很多有錢人對別人吝嗇相比,湯蘭英對別人,尤其是對鄰居和熟人則非常慷慨,只要有鄰居前來拜訪,她必定會熱情留下來吃飯,而且還多做幾個菜。
如果別人來時沒有趕上吃飯時間,她也會好煙好茶的熱情接待,等他們離開時,也會給人家一點東西帶之,總之不會讓他們空手離開。
而湯蘭英出門去看望丈夫或者外出遊玩,有時鄰居和熟人會讓她給帶一些小物件,她總是會欣然答應,帶回來之後也從不收錢,而且還會隨身帶回來一些特產,分給左右鄰居們。
如果有鄰居在經濟上遇到困難,她也會主動幫助,比如她有一位姓申的鄰居,遇到了經濟困難找到了湯蘭英,湯蘭英直接給他放了120元的信用社貸款,而且是那種長期不用還的貸款。
所以湯蘭英的名聲非常好,別人對她評價:有錢人、大善人,不僅人長得美,而且心腸好。
然而在這些表面現象的背後,則是她長期貪污以支撐她的巨額開支。而她的貪污是什麼時候開始的呢?
湯蘭英婚後不久就與馬塘鎮建築站負責人孫某有過婚外情,然而孫某意識到這樣下去不好,意欲結束這種關係,但是湯蘭英並不想,為了拴住孫某的心,湯蘭英不斷給他買禮物,真是又貼人又貼錢。
就湯蘭英那點工資哪夠用,於是她利用當信用社會計的工作之便從信用社拿錢。
湯蘭英剛開始從信用社拿錢的時候也膽顫心驚,但是第一次拿過好長一段時間以後,生活還是那樣波瀾不驚,她也覺得並沒有什麼,慢慢也就不害怕了,於是就拿了第二筆錢。
到了1970年,銀行和財政開始合併,並削減人員,銀行的職能開始大幅削弱,而馬塘鎮的信用社只是一個很小的信用社,在人手本來就不夠的情況下,作為會計的湯蘭英也開始干出納的活。
也就是說,在馬塘信用社,湯蘭英既管帳又管錢,當時不僅法律制度不健全,而且監管力度也嚴重不足,所以馬塘信用社的錢幾乎是任其取用,可以說,湯蘭英想從信用社拿走多少錢,完全看湯蘭英的需要,看她的心情。
由於湯蘭英的美貌與富有,便有更多的人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她先後找了7名情夫,而與此相伴隨的是,湯蘭英利用職務便利,在10年間將一間信用社貪污一空,公眾的存款,淪為她一人享樂的搖錢樹。
那麼有人要問,她總共貪污了多少錢呢?她在10年時間整整貪污了4萬餘元。
4萬餘元在如今的條件下不算什麼,但在當時可是一筆巨款,根據當時普通工人月工資20、30元來算,他貪污的金額,大概是一個工人150餘年的薪水總和。
那麼湯蘭英長期貪污,難道就沒有人發現麼?當然不是的,只不過湯蘭英有對付的手段,那就是「廣結善緣」和行賄。
廣結善緣,就是經常請人吃飯,馬塘鎮當時流傳著一首與湯蘭英有關的詩,形容的正是湯蘭英作為交際花的一面。
「龍井茶葉天天地泡,貓兒鬍子嘴上翹,吃喝玩樂真逍遙,最後奉陪睡一覺」。
而對於可能舉報的「危險」分子,湯蘭英發現苗頭後就給以甜頭堵住嘴。
馬塘鎮有一位儲戶,他和別人說湯蘭英有問題,這話傳到湯蘭英的耳中後,她有點驚慌,過了幾天,這個人去信用社存錢,他的手裡僅拿了40元錢,湯蘭英卻「自掏腰包」加了10元進去,給儲戶開出了一張50元的存單。
這下令那個人甚是感動,遇人就說湯蘭英好話了。
而對於領導和幹部,她也施展手段進行拉攏,當地的不少幹部,都得到過她的大量好處。每逢節假日,她都會在家裡擺宴請人吃飯。
如東縣某局有位領導,每次到馬塘工作都住在湯家,吃在湯家,從不給錢和糧票,他以自己的職權批給議價糧和飼料作為報答。
根據統計,湯蘭英在十年間曾擺宴席180餘場,也就是每年擺18場,每個月擺1.5場,這在當時物質匱乏的年代算是相當高的頻率了。
湯蘭英專門宴請那些能夠為他「遮風擋雨」的幹部們,在腐化他們的同時,將他們發展為自己的保護傘,為自己貪腐提供便利。
而在這些宴請的對象上,不乏有實力者和英俊瀟洒的人,湯蘭英丈夫又不在家,她就與這些人建立一種畸形的特殊關係,她成為一位名副其實的交際花。因此,湯府也被當地人戲稱為「招待所」。
湯蘭英本身也不是一位安分守己的女人,加上夫妻關係不好,她就找情夫來排解感情生活,她先後找了7名情人,這些也成為馬塘人茶餘飯後的談資。
比如湯蘭英與原馬塘鎮副書記、人武部長王某見面時,就主動放話表示:
「選這樣的人作為終身伴侶,那是太幸福了」。
後來兩人有了不正當的男女關係,湯蘭英為他流產一次,後來還產下一女,但是王某並不想和她結婚,因此她對王某印象不好,說他沒道德、沒良心,從此關係疏遠,斷絕往來。
湯蘭英憑著自己的手段一次次化險為夷,當時的信用社也查帳,有的還是比較大的檢查,但都因為馬塘鎮銀行辦事處副主任趙某替其長期隱瞞,才得以矇混過關。
1974年和1975年曾經有兩次重點查帳,趙某得到消息後就通知了湯蘭英,湯蘭英就以治病為由前往上海逃避檢查。而趙某則賄賂查帳的人,最終使檢查草草了事。
但是紙里終於是包不住火的。
1975年5月,人民銀行工作人員突然來到馬塘鎮,對馬塘鎮信用社帳目進行仔細審查,並核對出帳面憑空減少庫存現金餘額3000元的事實。
有人要問,人民銀行的這次檢查為什麼沒有正常下發通知,趙某為什麼沒有事先得到消息呢?
因為這次查帳是人民銀行接到了舉報,而舉報人正是湯蘭英的情夫范某。
范某為兵房供銷社東安站負責人,此人長得頗為瀟洒,湯蘭英和他發生關係後,不斷贈給范某衣服、鞋帽、布料等。
其實凡是與她有過關係的人,她都相當體貼照顧,買東西相贈。當時的人都戲稱,「湯蘭英是個名不虛傳的二姑娘倒貼。」
與其他人不一樣,這個范某比較敏感。
1975年5月初,范某在與湯蘭英的交往中,發現湯蘭英平時揮霍浪費,懷疑她在經濟上可能有問題,便向如東縣支行李行長反映,這個李行長是范某的叔伯兄弟。
李行長接到范某的舉報後感到事關重大,他立即組織財會人員去馬塘信用社全面查帳,並將湯蘭英帶到支行調查。湯蘭英預感到無法隱瞞,隔了一日,向查帳組交出了支票存根和付款委託書 24份。
湯蘭英的貪腐案東窗事發。
但是令人咋舌的是,湯蘭英貪污案被告發之後,抄家時她的家中只有簡陋的幾間瓦房,並沒有追到大額的贓款。據當時的卷宗記錄,湯蘭英交代其所盜竊貪污的錢全部揮霍殆盡,無錢退賠。
她的贓款去了哪裡?記者在卷宗中看到她的交代筆錄:
1.請客180桌,3890元
2.送禮2400多元
3.外出探視消費2000元
4.婚喪喜事除人情外透支上百元
5.接濟親友300元
6.添置衣物3300元
7.購置高檔衣物1380元
8.應收帳款2825元
9.家庭零星開支9000元
10.日常家庭伙食透支28800元
這個案件並不複雜,而且事實也非常清楚,根據當時的通常做法,貪污1萬元就得判死刑,而湯蘭英貪污達到4萬元,遠遠超過這個標準。
1977年7月15日,如東縣法院判決湯蘭英死刑,立即執行。
對於這一判決,湯蘭英極為震驚,當然也不服,她隨即提出上訴,上訴的理由是她主動交代了,根據坦白從寬的原則,不應當判死刑。
僅僅8天後,南通地區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湯蘭英死刑,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在當時的死刑判決,市級人民法院就可以直接宣判。
貪污4萬元,這在當時是一筆巨款,此案在當時引起全國轟動,幾乎是一夜之間,湯蘭英這個名字廣為人知。
湯蘭英的宣判大會在如東中學進行,宣判的時候,如東縣中學操場周圍聚滿了圍觀的人群。
只見湯蘭英身著素服,留著一頭短髮,雙手反綁在身後,胸前掛著一塊寫著「貪污盜竊犯湯蘭英」的牌子。
與平時里的紅光滿面、花枝招展相比,此時的湯蘭英判若兩人,此時她年僅32歲。
宣判大會後,湯蘭英被押在吉普車的後車廂上,由荷槍實彈的武警押送。
當路過街市時,人們爬上房頂爭相目睹湯氏真容,會場上更是人山人海。
隨著一聲槍響,湯蘭英被斃掘港鎮北郊刑場,湯蘭英年僅32歲的生命被定格在1977年7月24日那個炎熱的夏天。
坊間流傳,湯蘭英被判死刑後,曾是部隊軍官的丈夫曾試圖為她還款保命,卻沒有改變湯蘭英被槍斃的命運。
嫌丈夫不浪漫,湯蘭英貪污4萬元找了7名情夫,終被一情夫舉報槍斃。雖然此案已經過去了40多年,屬於湯蘭英的卷宗,足足有10大本。拂去灰塵,盒子封面上赫然寫著,「湯蘭英,死刑,立即執行」的字樣。
時至今日,我們重新審視此案,會發現有許多令我們思考的地方:
1.一場婚姻,是兩個人的結合,是人的一生中最重要的事件,因此在選擇配偶時,不能夾雜什麼不純的因素,一旦違心去夾雜不純的因素,往往就會是悲劇的結局。而湯蘭英的畸形婚戀造成她悲劇的重要因素。
2.人需要有進取心,但千萬不應有畸形的虛榮心和爭強好勝心。有一位民警說得好:「如果沒有犯罪,他們都是普通人,也有過努力和奮鬥,只是虛榮心太重了,犯下了大錯。」
3.幹什麼事都要堅持底線,如果不堅持底線,往往就會墜入犯罪的深淵,作為工作人員,千萬不能占便宜,不能有不勞而獲的思想,不能利用職務之便行非常之事,人一旦失去底線一次,就會失去兩次、三次,最後墜入萬劫不復的境地。
天擇是作者的筆名,對歷史和哲學頗有研究,歡迎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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