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連小朋友都知道的交通規則,30多歲的譚某卻就是「不信懸」。愛喝酒的他,4個月前酒駕被處理。幾天前,譚某再次酒後駕車,又被渝中區交巡警兩路口大隊在菜袁路逮個正著,巧合的是,譚某被查獲都是在同一個地方。
8月6日凌晨,渝中區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隊兩路口大隊民警在菜袁路設卡盤查,凌晨1時左右,一輛摩托車準備沖卡逃離,民警立即上前將駕駛人控制,並將其帶至警車上,民警對其進行酒精呼氣測試,結果為99mg/100ml,民警立即帶其到第四人民醫院抽取血樣進行檢測。
檢測中,民警發現該人面相較為熟悉,後經調查,該人名為譚某,於今年4月26日晚在同一地點因飲酒後無證駕駛摩托車被民警查獲,前後相隔僅數月的時間。後經鑑定,譚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48.2mg/100ml,涉嫌危險駕駛。
8月20日,大隊對該駕駛員譚某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摩托車處以200元罰款 ,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年檢的違法行為處以100元罰款,未按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強制保險的違法行為處以240元罰款,同時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對其進行刑事立案,譚某面臨嚴厲的法律制裁。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酒駕整治從未停歇,交巡警提醒切莫僥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