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寧縣人民政府關於加強移動源管控,在縣城區域禁止大型貨車、工程渣土車通行的通告
按照洛寧縣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啟動重污染天氣橙色(Ⅱ+級)預警響應的通知有關規定要求,從2019年9月25日起,啟動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Ⅱ+級)響應(解除時間另行通知),為加強移動源管控,落實應急減排措施,現通告如下:
一、限行時間
2019年9月25日8時開始,限行解除時間另行公告。
二、限行範圍
東至同心路(不含)、北到鳳翼路、西至民族路、南至濱河路的區域內。
三、限行措施
(一)從嚴控制高排放車輛使用,縣城區域對大型貨車、工程渣土車實行禁行(全天24小時),過境車輛繞行縣城區。
(二)禁止使用排放不達標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國Ⅱ及以下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止在縣城禁用區使用。
(三)大宗原料和產品運輸(日常車輛進出量超過10輛次,含有色金屬礦採選企業)單位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等除外)。
(四)運輸生活必需品(主要指米麵油糧肉菜蛋奶等)的大型貨運車輛,在做好封閉措施的前提下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路線行駛。
四、繞行線路
由西向東行駛的禁行車輛請繞行馬店洛河大橋沿新安虎線行駛。由東向西禁行車輛請繞行同心路、新寧大道、新安虎線、馬店洛河大橋行駛。
五、凡違反本通告禁行規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規定進行處罰。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車輛禁行、繞行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