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詞人考:方有開(6)

2023-09-02     小樓聽雨詩軒

原標題:宋詞人考:方有開(6)

鍾振振博士 1950年生,南京人。現任南京師範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古文獻整理研究所所長,清華大學特聘教授。兼任國家留學基金委「外國學者中華文化研究獎學金」指導教授,中國韻文學會榮譽會長(原會長),全球漢詩總會副會長,中華詩詞學會顧問,中央電視台「詩詞大會」總顧問、《小樓聽雨》詩詞平台顧問、國家圖書館文津講壇特聘教授等。曾應邀在美國耶魯、史丹福等海外三十多所名校講學。

編者按:

本文是鍾振振教授主持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全宋詞人年譜、行實考》(項目批准號17ZDA255)的階段性成果。

宋詞人考:方有開(6)

點絳唇·釣台

[宋]方有開

七里灘邊,江光漠漠山如戟。漁舟一葉。逕入寒煙碧。〇笑我塵勞,羞對雙台石。身如織。年年行役。魚鳥渾相識。

方有開,《宋史》無傳。《全宋詞》小傳出自清·沈辰垣等《御選歷代詩餘》,所紀既簡,且有訛誤,茲予補正。

有開號溪堂,非「堂溪」。徽州歙縣人。移居嚴州淳安縣。生於高宗建炎元年。約孝宗隆興元年至乾道三年間,左迪功郎、建昌軍南豐縣尉。約乾道六年至九年間,建寧府政和縣主簿。約孝宗淳熙五年至八年,監行在太平惠民北局。約淳熙八年至九年間,從政郎、國子監錄。淳熙九年至十年,詳定一司敕令所刪定官。階官改宣教郎。淳熙十年八月前,已官司農寺丞。十一年九月,猶在此任。十一年十月至十二年,知和州,兼主管管內安撫司公事,兼措置營田屯田事。十二年,階官轉奉議郎。除提舉淮南西路常平茶鹽公事,兼權淮南西路轉運司判官、提點淮南西路刑獄公事、兼提領措置屯田。至十四年,猶在此任。

淳熙十五年(1188),階官轉承議郎。升淮南西路轉運司判官,兼提點淮南西路刑獄公事、提舉淮南西路常平茶鹽公事,兼權知廬州、淮南西路安撫使、措置屯田營田事。

周必大《文忠集》卷一五一《奉詔錄》六錄《屯田御筆》(淳熙十五年正月十一日)曰:屯田事宜,皆可依奏。所乞鐵錢,舒、蘄州或有見在可兼會子,先次支降,續令措置自行鼓鑄。合用軍人,行下馬軍行司、建康都統司差撥;不可泛差充數,須令兩司先具年甲,擬指揮來。屯田,宜令方有開專管。

按,「見在」,即現存。

「會子」,南宋時期發行的紙質貨幣。

「鼓鑄」,謂鼓風扇火,冶鍊金屬,鑄造錢幣。

「年甲」,謂擬差撥軍人的姓名、年齡清單。

「指揮」,此指中央朝廷的指令文書。

孫應時《方公行狀》曰:磨勘轉承議郎。初,和州有屯田五百頃,以兵千五百人耕之,棲棲山谷,氣象弗振。然歲收固不薄,耕者隨高下受谷於官,人自五十石以上,或一倍再倍之,舉室豐厚,恨執耒之晚。而朝廷又以其餘充給散,省饋運,其效有不可掩。公既兩以耕屯之策獻上,適朝廷已檢踏有元浦、湘城圩田未及興築,而土民或以城南青山圩來售,合之亦五百頃,皆承平沃壤,今為棄地,公因奏募饑民之願耕者使築之,可以兩利。又謂:和州之屯,舊令通隸守臣及總領、都統四司,每議一事,文移往復,甲可乙否,迭相牽制,不便,請令專委一司主之;復增耕者五百人,合二千人,使盡地力;增置漕屬一員,以任其事。有旨專以屬公。公出入阡陌,勞來勸相,凡堤防倡導之宜,營伍安集之制,皆親自區畫,不敢乞其費於朝,惟撙節他用,且請附鑄舒、蘄鐵錢以供之。築圩周五十里,水門八,為屋大小四千間,畜牛千三百頭,耰鋤、犁耙、水車、碌碡、刈刀、畚鍤、鍋釜之屬二萬餘事,種糧五千石,倉三百楹,舟大小二百有十,皆井井就條理。夙夜盡瘁,事體既一,人情附悅。每奏,上無不報可,且命別給緡錢七萬五千助其役。公益感激知遇,思為遠圖,期以三歲圩田成功,則胸中規橅方將次第出之,適事出意外,其明年,江淮大漲,廬、楚沿邊郡縣城郭皆圮,於是圩田成而復壞。公上疏引咎,上知非公之過,方諗公以備衛安恤之事,詔賜將士緡錢萬餘,以安公意。公復論淮西利害,謂:自古北兵犯南,如苻堅、金亮,皆由廬、壽坦途以入。今邊陲必守之地,未嘗預置一旅,萬一敵騎輕行疾趨,不一二日便臨江滸;而我之奏請得報,在旬日後,險阻隔絕,彼主我客,其危奈何!部內之田,舊籍百餘萬頃,今民已耕之數僅三萬頃,虛占久荒者乃九十餘萬頃,是地利有三十倍之棄也。淮西有巢湖浸其腹,有六安諸山蔽其右,苟于山趾湖漘增兵三四萬,市民田耕之,不過須田一二萬頃,而可厚軍實,張邊聲,是今日之要務也。著為《詳議》二十二篇以獻,乞從朝廷集議可否。書入,復升公轉運判官,兼刑獄、茶鹽,訓辭丁寧,專任田事。公方訓厲將士,增厚圩埂,為御水之具甚備,改歲欣欣將舉趾矣。嘗攝帥合肥,即命多植榆柳,以塞敵騎之沖;課人習射,有罪輕者,許以射中免。又欲因薛公士龍所建三十六圩,寓以府兵之法。其盛心遠志,大抵若此。士夫有自北拔來者,嘆曰:吾至南方,所見惟方公切切不忘中原耳。

按,「給散」,發放。此處特指發放給本地及附近駐軍的給養。

「饋運」,謂軍糧之運輸。

「總領」,此指「總領淮西江東軍馬錢糧所」,為總管淮西、江東財賦及兵馬錢糧的專門機構。

「都統司」,此指「某州(府)駐紮御前諸軍都統司」,為直屬中央朝廷而駐紮於地方之屯駐大軍的指揮機構。

「漕屬」,路轉運使司所屬官吏。

「規橅」,規劃。

「廬楚」,廬州(今合肥市一帶)、楚州(今江蘇省淮安市一帶)。

「金亮」,金主完顏亮。

「廬壽」,廬州、壽州(今安徽省淮南市壽縣一帶)。

「攝帥合肥」,即權知廬州、兼淮南西路安撫使。宋·王象之《輿地紀勝》卷四五《淮南西路·廬州·州沿革》曰:領縣三,治合肥。

「薛公士龍」,南宋名臣薛季宣,字士龍。《宋史》卷四三四有傳。傳載季宣曾復築合肥三十六圩,以備金兵南侵。

「士夫有自北拔來者」,謂從北方金占領區舉家投奔南宋的士大夫。

(未完待續)

作者/鍾振振 編輯/馮 曉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64d068382f8c97131b0c5019b21ba8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