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去賓館開個房,就把自己送進了拘留所,這操作千萬不能幹

2019-08-19     和田網警巡查執法

來源:台州公安公眾號

為了貪圖方便

一女子竟然用撿來的身份證

在賓館登記入住

沒想到碰到派出所例行檢查

女子當場露餡

被椒江警方查獲

8月6日晚上,椒江公安分局前所派出所對轄區賓館、酒店進行例行檢查,在對某賓館一名旅客的身份信息核對時發現,眼前這個中年婦女明顯與出示的身份證上男性信息不符。面對民警的詢問,女子吞吞吐吐,說不出個所以然來。當即,民警將其帶回派出所調查。

經調查發現,女子姓張,是河南人。8月6日上午從河南老家來到椒江看望其在前所街道打工的哥哥。晚上,因為哥哥家中無法住宿,她就將行李放在哥哥家中,自己隨身攜帶一個小手提包準備到賓館住宿。等到了賓館,張某才發現自己的身份證放在了自己的行李中,在翻找手提包過程中她發現自己前段時間曾撿到一張別人的身份證,一直放在手提包內。因為懶得回去拿自己的身份證,抱著僥倖心理的張某索性使用這張身份證登記入住賓館,結果被前所派出所民警當場查獲。

據了解,張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法》的相關規定,構成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的違法行為,椒江警方依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為張某登記入住的賓館因未如實登記住客信息也被依法處以500元的罰款。

警方提醒

撿到他人的身份證應及時上交公安機關,任何人都不得冒用他人的身份證,否則警方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法》第十七條規定,對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的相關人員處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如果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余磊)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5nV-qWwBvvf6VcSZQt2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