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已買人防車位可要求退款!九江人防車位新規全面實施!

2020-11-25     掌中九江

原標題:重磅!已買人防車位可要求退款!九江人防車位新規全面實施!

11月24日,我市人防部門參與到住建部門新建樓盤物業承接查驗工作中,對人防區域的滅火設施、排水設施、排煙風機等進行查驗,並對人防工程按照與市住建局聯合發布的《關於進一步規範住宅小區依法修建的人防工程使用管理的通知》進行維護管理,這標誌著人防車位「只租不賣」在我市全面實施,將實現人防車位租金正規化管理,更好保障人防工程使用維護管理,解決了長期困擾我市乃至全省人防工程「維管責任主體不明」的難題。

對物業設施進行查驗

當日上午,市人防辦、濂溪區人防辦和市住建局、濂溪區住建局工作人員來到九江美的鉑悅府的地下車庫查驗,只見牆上紫色的腰線上醒目地標識著「人防區域(人員掩蔽)」幾個大字,地面上是施劃了線的車位。人防區域和非人防區域中間有一道看起來非常堅固的鐵門,一旦有戰爭來臨,可起防禦作用。

人防車位

美的鉑悅府物業管理工作人員介紹說:「我們對地下車庫分為ABC三個區域,AB區為非人防區,劃藍色腰線,C區為人防區,劃紫色腰線。目前劃有非人防車位613個,人防車位154個,是按照樓盤地面建築面積7%的比例建人防車位的。」對在查驗工作中發現的一些問題,人防工作人員要求立即進行整改。

非人防車位

人防車位租賃最長不得超過5年

「人防工程平時使用和維護管理責任人應本著公開、公平、公正原則,與承租人簽訂製式《人防車位租賃使用合同》,租賃期限最長不得超過5年。」市人防辦人防工程維護中心負責人告訴記者,住宅小區業主或實際使用人、管理人可以申請使用小區人防車位,平時用作停車位使用,並按約定繳納租金。收取的人防車位租金統一存入專戶,單獨列帳,獨立核算。

人防車位「只能租不能賣」,對於已經買了人防車位的業主,可要求開發商退款,對違規買賣人防車位的開發商,市人防辦將進行查處。

記者從市人防辦了解到,2020年6月以來,市人大常委會評議工作調查組對市人防辦「近三年我市房地產開發中人防工程建設管理情況」專項工作開展了評議。市人防辦高度重視問題整改工作,堅持人民防空為人民原則,逐個問題研究分析,逐條制定整改措施,逐一督促落實整改。

制定出台了人防車位管理辦法;建立人防工程日常管理巡查制度,實現人防工程巡查檢查常態化;試行人防工程網格化管理,實行「業務指導+監督檢查」包干責任制,實現市區人防工程監管工作全覆蓋;加大人防監管執法力度,對人防工程違法案件有案必接,對老百姓反映的人防車位買賣、人防工程內部私自搭建和人防工程質量等投訴有訴必應,在接到投訴的第一時間,及時派人到達現場,了解情況,解決問題。對違規買賣或變相買賣人防車位的開發商下達限期整改書,必須全部整改到位。

人防區域設施

建立「人防車位」長效管理機制

市人防辦有關負責人介紹說:「當前我市住宅小區人防工程管理存在維管責任主體不明、維管資金保障不到位的問題突出,我辦將下大力氣解決好這一問題。」現實生活當中,有相當一部分地下車庫是國家要求開發商依法配建的防空地下室,很多開發商將這些人防工程平時用作車庫,並將車位的使用權出讓給小區業主,出現了「維管責任主體不明」「建設單位將人防工程委託給物業管理,人防工程移交時『責、權、利』脫節」和「維護管理責任存在扯皮現象等」問題。

人防辦會同市住建局印發了《關於進一步規範住宅小區依法修建的人防工程使用管理的通知》,解決了「維管責任主體不明」等問題。

明確了住宅小區人防工程使用管理責任單位,確定維管責任主體。人防主管部門委託人防工程所在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管理人為人防工程平時使用管理責任單位,由人防主管部門向物業管理人簽發《人防工程使用管理授權委託書》,人防主管部門和物業管理人簽訂《人防工程維護管理責任書》。物業管理人發生變更的,由人防主管部門監督,按規定即時辦理人防工程使用管理變更移交手續。

規範了住宅小區人防工程租賃工作,保證「責、權、利」相統一。物業管理人按照規定收取人防車位平時使用租賃費和停車管理費,所收取的人防車位平時使用租賃費優先用於該人防工程的維護和管理,確保人防工程始終處於良好的戰備狀態;所收取的停車管理費由物業管理人自行處理,充分保障了物業管理人提供停車管理服務的合法收益權。

建立信用考評制度,把住宅小區人防工程維管責任落實情況,列入物業服務企業信用考評考核範疇。市住建局將會同人防辦等相關單位,每年度組織開展物業服務企業信用考評,根據考評結果依規實施獎懲,並將考評結果作為物業服務企業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

| 來源:九江報業融媒記者 談思宏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5l46_3UBdHeNs4oxiej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