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警、辱警,零容忍!江西省公安廳出台辦法維護民警執法權威

2019-09-27     新余網警巡查執法

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受法律保護,不受妨害、阻礙。

民警在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過程中或者因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遇到暴力襲擊等十類情形的,各級公安機關維權部門將積極維護民警執法權威……為貫徹落實公安部制定出台的《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規定》,江西省公安機關在廣泛徵求各方意見建議的基礎上,正式出台了《江西省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實施辦法》(以下稱《實施辦法》),並於日前正式實施。

民警依法履職遇十類情形可維權

受到暴力襲擊的;

被車輛衝撞、碾軋、拖拽、剮蹭的;

被聚眾哄鬧、圍堵攔截、衝擊、阻礙的;

受到扣押、撕咬、拉扯、推搡等侵害的;

本人及其近親屬受到威脅、恐嚇、侮辱、謾罵、誹謗、騷擾的;

本人及其近親屬受到誣告陷害、打擊報復的;

被惡意投訴、炒作的;

本人及其近親屬個人隱私被侵犯的;

被錯誤追究責任或者受到不公正處分、處理的;

執法權威受到侵犯的其他情形。

民警輔警及近親屬均在保障範圍

《實施辦法》分為總則、組織及職責分工、維權範圍及程序、案件辦理、維權措施、附則,共六章40項,形成江西省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保障體系。

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受法律保護,不受妨害、阻礙,民警及其近親屬的人身財產安全不因民警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行為受到威脅、侵犯,民警及其近親屬的人格尊嚴不因民警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行為受到侮辱、貶損。民警在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過程中或者因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遇到受到暴力襲擊等十類情形,各級公安機關維權部門應當積極維護民警執法權威。

同時,結合本省已經出台的維權正名、慰問救濟、律師參與維權工作以及民警履職行為責任專家認定等相關維權工作制度,《實施辦法》逐一細化操作流程、明確標準要求,著重突出針對性、時效性和可操作性。其中明確,警務輔助人員在協助民警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過程中受到不法侵害的,參照《實施辦法》執行。

特聘法律顧問提供法律服務

民警因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受到侵害的,民警及其近親屬或者民警所在單位可以通過書面形式或者公安內網、網際網路形式維權外,還可通過省公安廳搭建的警務通「維權申請APP」,向所屬公安機關維權機構提出維護執法權威申請,維權機構應當受理,啟動維權工作程序。

《實施辦法》對侵權案事件辦理作出規定,市、縣級公安機關應當建立由指揮中心統一指揮調度、所隊聯合辦案、督察跟進督辦、法制介入的聯動工作機制,依法及時快速處置侵害民警執法權威案事件。對於採取毆打、撕咬、拉扯、駕駛車輛衝撞、拖拽等暴力行為,妨害民警依法執行職務的,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77條之規定,以涉嫌妨害公務罪予以立案偵查;對於以哄鬧、謾罵、無理糾纏等非暴力方式阻礙民警執行職務的,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0條第1款第2項、第2款之規定,依法予以行政拘留處罰。

《實施辦法》還對規範管理使用維權撫慰經費,保障民警依法履職免責補償經費,建立民警因公受傷緊急就治「綠色通道」、特聘法律顧問提供法律服務和對被侵權民警開展心理危機干預等工作作出了相應規定。其中,民警因履行職責、行使職權行為,本人及近親屬的人身、財產、名譽、精神等權益受到侵害的,以及受到檢察機關調查、人民法院審判或者其他必要情形下,依照《關於律師參與維護公安民警執法尊嚴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由省、市公安機關聘請的維護公安民警執法尊嚴特聘法律顧問提供法律服務與幫助。

組建民警履職行為責任認定專家庫

一直以來,江西省公安機關十分重視民警依法履職免責工作。2017年,江西省公安廳出台了《江西公安機關民警履職行為責任專家認定試行辦法》,要求省、市兩級公安機關組建專家庫,對於民警因履行職務造成人身傷亡等嚴重後果的責任進行認定。

此次,《實施辦法》對此作了進一步明確,對於民警依法履職盡責,受主觀認知、客觀條件、外來因素影響造成一定損失和負面影響的行為或者出現的失誤,以及民警非因故意違法違規履職,及時發現並主動糾正錯誤,積極採取措施避免或者減輕危害後果與影響的,應當從輕、減輕或免於追究民警的責任,或者向檢察機關、審判機關提出從輕、減輕或免予追究民警刑事責任的建議;

民警因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行為受到內部不公正處分、處理,可以向本級公安機關維權辦提出覆核;

維權辦會同相關職能部門開展核查,經核查屬實的,經報請維權委批准,應及時督促相關部門撤銷處理決定;

對於民警因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而受到不實投訴、誣告誹謗、惡意炒作的,以及被錯誤審查調查、追究責任後,相關部門予以糾正的,要通過公開的形式,在一定範圍內澄清事實、消除影響。

164人被追刑責323人受行政處罰

8月31日,萍鄉市公安局安源分局鳳凰派出所值班民警在處理一起毆打他人警情過程中被嫌疑人襲擊摔傷。安源分局維權委獲悉該情況後立即開展調查,違法嫌疑人姚某某因毆打他人、阻礙執行公務兩項違法行為被依法合併執行行政拘留10日。

江西省公安機關對於襲警辱警、妨礙公務、阻礙執行職務的違法犯罪行為,堅持「零容忍」,堅決依法查處、決不姑息。

今年年初,進賢縣男子胡某榮在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情況下,未佩戴頭盔駕駛無牌三輪摩托車上路行駛時,越線與對向正常行駛的小轎車發生碰撞。辦案民警根據現場勘查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認定胡某榮承擔事故全部責任。胡某因不滿其父胡某榮承擔全部責任,猜測辦案民警與對方當事人有親屬關係,於是在網絡上發布辦案民警存在執法不公,對當事人進行威脅、辦人情案等信息。

進賢縣公安局督察民警經過認真調查,認定民警在案件辦理過程中執法規範,不存在任何違紀違法行為。當事人胡某在微博發帖屬虛假信息,是對民警的誣衊。因帖文未造成大規模擴散,調查人員依法對胡某進行訓誡並責令其立即刪帖。進賢縣公安局維權辦為遭受不實投訴的民警發放《維護公安民警正當執法權益正名通知書》,為其維權正名。

7月17日,余干縣公安局石口派出所民警帶領輔警前往石口鎮後何村傳喚違法嫌疑人何某寶時,何某寶駕駛汽車從民警左小腿部碾軋過去並快速逃竄,民警傷勢鑑定為輕傷二級。事發後,余干縣公安局立即啟動維權機制並開展立案偵查,依法對何某寶予以刑事拘留。經提請檢察院批准,何某寶被逮捕。

7月22日,分宜縣公安局洋江派出所民警帶領輔警處理一起故意損壞他人財物的案情時,嫌疑人朱某咬傷輔警致輕微傷。分宜縣公安局立即啟動維權機制開展調查,給受傷輔警申請並發放了慰問金,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最新數據統計顯示,僅今年1月至8月,全省公安機關共受理侵害民警執法權威案事件358起,處理侵權人員530人,其中被追究刑事責任164人,行政處罰323人,有力維護了民警執法權威。

來源:新法制報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5h-Xc20BJleJMoPMFEz-.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