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下水管堵塞,滿屋家具被污水浸泡,鄰居、物業及開發商全部成被告!

2022-07-06     你不知道的法律知識

原標題:因下水管堵塞,滿屋家具被污水浸泡,鄰居、物業及開發商全部成被告!

因下水管道堵塞多次反流冒糞水,

造成家中電器、地板、牆面等受損,

這個損失該由誰承擔?

湖南張家界一業主

將同單元25戶業主、

物業公司、開發商

起訴至法院,

要求共同賠償損失。

法院會怎麼判?

一起來看~

基本案情

胡某、龔某購買張家界永定區某小區三樓商品房後,將房屋出租給他人,因廁所、廚房管道多次發生向屋內冒糞水情況,導致家中沙發、電器等家電及地磚、牆面等裝修被污水浸泡,並致使租房人退租。

因無法確定是樓上住戶使用不當引起管道堵塞,還是管道質量、設計存在問題。為此,胡某、龔某將開發商、物業公司、同單元25戶業主三方起訴至永定區法院,請求三方共同承擔其房屋透水損失、在外租房費用、鑑定費等共計100103元。

上門調解、查看現場

法院審理認為

根據鑑定結論意見和實際情況,法院審理認為,原告胡某、龔某房屋受損系因廚房、廁所的排污管道堵塞引起,物業公司在疏通排污管時清理出了抹布、頭髮等雜物,業主的不當排污是造成管道堵塞的原因之一。

因不當排污行為無法確定行為人,故包括原告在內的3樓以上實際入住的20戶業主對於原告受損依法應承擔30%責任。

其次,按照《建築給水排水設計標準》要求,廁所污水與廚房污水應分成兩個排水系統,由兩根獨立的排污管道分別排污。原告胡某、龔某居住樓棟的排污管道從3樓以下便匯聚成一根排污管,雖然樓棟已經建設部門驗收合格,但不排除3樓以下排污管存在設計缺陷。

 該開發商對於損害的發生存在較大過錯,依法應承擔65%責任。

再次,物業公司負有定期清理排污管道義務,存在管理上的疏忽,依法應承擔5%責任。

法院判決

張家界市永定區人民法院受案後,通過訴前鑑定程序對房屋透水導致的財產毀損情況進行了司法鑑定,確定胡某、龔某的損失費用為43828.34元。

考慮到鄰里關係修復,為彌合胡某、龔某與其他住戶分歧,在法院多次協調下,胡某、龔某與20名業主成功達成每戶只賠償100元協議,並自願放棄未入住的5戶業主賠償。最終法院判決被告張家界某房地產開發公司賠償28488.42元;被告張家界某物業服務公司賠償2191.4元。張家界中院二審維持原判。

法官提醒

遠親不如近鄰,鄰居之間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係。

共用水管和排污管屬於公共設施,開發商應按要求修建,物業公司應定期清理,業主應正確合理使用,以免因侵權行為發生時無法查明具體侵權人、又無免責事由而承擔共同賠償責任。

來源:中國普法、張家界中院、湖南高院、山東高法。僅供普法參考,文章僅供交流學習 , 版權歸屬原作者,若來源標註錯誤或侵權請與我們聯繫。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5bbb40b72880de45e6b2769d0a4713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