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文身,嚴查之下為何仍有人鋌而走險?

2023-11-24     大邑檢察

原標題:未成年人文身,嚴查之下為何仍有人鋌而走險?

涉案未成年人的心能回頭,被「刺痛」的身體卻不容易恢復。文身容易,去除不易,拿身體作畫的「後悔成本」遠比想像高——

青春不能被「刺痛」

2023年初,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檢察院受理了一起數十名未成年人參與的聚眾鬥毆案。在看守所的審訊室中,少年們身上的「圖騰」引起檢察官的注意:幾乎所有參與鬥毆人員的手臂、後背,甚至手指上都有文身。這些少年們口中的「圖騰」,會對他們返校讀書、就業參軍、正常生活帶來不利影響,狠狠絆住孩子的前途和願景。

近年來,文身在社會上流行起來,並出現低齡化現象,未成年人文身問題引發社會高度關注。未成年人盲目跟風文身,危害幾何?國家如何打出「重拳」治理未成年人文身問題?遏制未成年人盲目文身之風,還能從哪些方面發力?《檢察日報》記者採訪了多位專家、學者,共同為落實最有利於未成年人原則、強化未成年人文身源頭防控尋找解決之道。

01

孩子文身之後

易感染、難復原、容易被標籤化,還會對就業造成阻礙

滅火器噴出滾滾粉塵,正在使用滅火器的兩個少年卻不是在滅火,而是試圖將乾粉噴洒到一名坐在地上的少年身上。

這是2022年6月,小徐(化名)等人在毆打他人時,自己用手機錄製的視頻。

在該案辦理過程中,上海市浦東新區檢察院未檢部門檢察官發現,小徐在筆錄上簽名的時候,總是遮遮掩掩,行為十分古怪。經過一番查看,檢察官發現小徐的兩個手臂、後背都文了非常複雜的圖案,文身面積達到他上身皮膚的一半還要多。

在檢察機關依法對小徐作出不起訴決定後,他本以為只要自己改過自新,一切都會回到原點。可是,漸漸地,他發現曾經引以為傲的文身竟成了他恢復正常生活的絆腳石。

「我去醫院和文身館都諮詢了一番,發現清洗文身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費用高達近十萬元,比我當時文身花費的錢多十倍不止!這筆錢我家負擔不起。」小徐告訴記者。

對年輕人追求文身等個性化表達的行為,應該持開放包容的態度。然而,對於身體和心智發育都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來說,盲目跟風文身,隱患實在不少。

從小徐遭遇的困境來看,文身對未成年人的傷害是方方面面的。

文身對衛生條件要求高,操作不當不僅皮膚會受到損傷,文身使用的顏料、針頭還可能引起過敏反應,甚至造成愛滋病、肝炎等疾病傳播。

此外,伴隨文身而來的異樣目光、負面評價,也會給成長中的青少年造成心理傷害。

從長遠來看,文身對於報考特殊崗位公務員、參軍入伍等未來職業發展也會造成很大影響。

文身容易,去除不易。記者經諮詢北京某醫院皮膚科醫師,了解到現代文身的本質是通過機器,以高頻針將有墨的針頭刺入皮膚,從而留下圖案和顏色。目前清洗文身主要是採用雷射治療手段,利用特殊雷射將染料打散,不同顏色的染料去除難易程度不同,如紅色、黃色染料相對黑色、墨色染料而言更難去除,有時做5次到10次雷射治療,也未必能將染料殘留完全打散去除,只能永久覆蓋在皮膚上。公立醫院洗文身一般價位在1平方厘米每次300元,如果多次清洗大面積文身,花費至少達上萬元。

代價如此之大,為何文身還會受到青少年的追捧?

「我們對所辦案件中的38名涉案未成年人作了調查,發現33名孩子身上都有文身,其中有人在12歲時就已初次嘗試文身。」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區檢察院第一檢察部副主任、未成年人檢察工作辦公室主任章旭琪介紹。

章旭琪認為,大多數文身的未成年人心智發育尚不成熟,因一時衝動或從眾心理而去文身,其對文身的真實含義及歷史發展不了解,對文身的危害後果也難以清楚預見。而一些經營者在明知顧客是未成年人,或是有意、無意未準確核實顧客年齡的情況下,為了利益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務,甚至引誘、教唆未成年人接受文身。

「在我們辦理的未成年人聚眾鬥毆案中,大部分接受文身的未成年人都存在監護缺位問題,所在家庭或是父母關係不融洽,或是父母長期在外務工,或是家庭教育方式簡單,他們在家庭中得不到關愛和情感支持,文身能使他們獲得情感滿足。」寧波市鄞州區檢察院第七檢察部主任舒雯表示。

「還有部分青少年希望通過文身來刷存在感。」全國人大代表,南昌師範學院體育學院院長、教授程麗芬告訴記者,文身低齡化趨勢與青少年心理發展特點有關,未成年人文身與吸煙、喝酒、夜不歸宿等具有相似性,均系未成年人尋求自我認同的體現,這種向家庭以外尋求認同的現象是向家庭內尋求認同失敗的結果。學校和家庭應當站在青少年的角度,帶領孩子找到正確的情感宣洩渠道,引導他們客觀認識文身的不良影響,建立健康積極的審美觀。

02

高層明確規定

文身服務場所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務

未成年人文身不是私事,更不是家事,而是關係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與社會發展的大事。2022年6月,國務院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出台了《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辦法》(下稱《辦法》),第一次從國家層面提出對未成年人文身進行全方位治理。《辦法》明確提出,任何企業、組織和個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務,不得脅迫、引誘、教唆未成年人文身;文身服務提供者應當在顯著位置標明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務,對難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等。

如今,《辦法》已實施一年多時間,各地治理未成年人文身的手段越來越全面和多元,治理文身的成效也逐漸顯現。但是,也存在一些問題。

近日,記者走訪了北京的四家文身店,發現其中三家店主明確表示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此類服務,並在店內明確張貼了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務的標識。一家店鋪張貼了相關標識,店主表示只要家長同意就可以給未成年人文身。但是,《辦法》第3條明確對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提出了要求:對未成年人產生文身動機和行為的,應當及時勸阻,不得放任未成年人文身。

貴州省銅仁市碧江區檢察院檢察官與該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共同走訪文身店。

貴州省銅仁市檢察院第八檢察部主任任維告訴記者,在有明文規定禁止給未成年人文身的情況下,如果仍有商家違規給未成年人文身,家長發現後可及時向相關部門舉報,同時有權要求商家退還文身費用,並依據具體情況索要經濟補償或清洗文身費用等。

在上述小徐涉嫌刑事犯罪案件中,小徐及其家人向文身店申請賠償未果,隨後向上海市浦東新區檢察院申請支持起訴文身店侵害其身體權、健康權,要求文身店主返還其文身費用並賠償其精神撫慰金。經檢察機關支持起訴,小徐拿到了賠償款,目前正在醫院逐步清洗文身。

「實踐中,一些未成年人對向文身店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其承擔侵權責任較為排斥。他們多為付現金文身,加之自己不願意指認給他文身的文身館,後續索賠工作只能放棄。同時,他們對於清洗文身也是拖拖拉拉不肯去。未成年人文身,事後補救成本高、難度大,所以需要社會各方提前介入,齊抓共管。」任維告訴記者。

為此,各地檢察機關深入踐行最有利於未成年人原則,圍繞加強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凈化未成年人成長環境紛紛進行探索——

廣東省廣州市荔灣區檢察院建立訊問未成年人「十必問」清單,立足刑事訴訟案源逐案深挖未成年人涉文身等行政、公益訴訟和民事檢察案件線索,助推一體綜合履職;

浙江省寧波市奉化區檢察院召集該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單位以磋商座談會形式,梳理轄區文身店存在的非醫療機構提供洗文身服務等監管問題及成因,釐清各自職責,建立整改台帳,多措並舉引導文身店經營者自覺依法依規經營;

海南省澄邁縣檢察院依託法治副校長,走進中小學校園講授「開學第一課」,引導未成年人拒絕文身,並推動學校加強相關課程設置、強化引導……

03

多維預防對策

明晰罰則標準,建立文身行業准入制度,加大平台監管力度

在採訪中,幾位檢察官向記者介紹了「回頭看」中發現的一個共性問題——一些文身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務「由明轉暗」,從線上交易轉為線下交易,以此來逃避行政部門監管。

國家嚴查之下,為何仍有商家鋌而走險?

廣東省廣州市檢察院第七檢察部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相關規定較為原則,比如要求各地相關部門加強監督檢查,加大查處力度,但並未明確何種情況應當警告、停業整頓或吊銷執照及罰金標準等具體罰則,造成各地執法標準不統一,處罰力度不夠,行為人違法成本較低。

湖北省通山縣檢察院檢察官就文身店規範經營問題開展「回頭看」。

湖北省檢察院第九檢察部副主任蘇永勝也贊同這一觀點,認為《辦法》的出台,為未成年人在年少衝動與後悔終生之間設置了一道理性屏障。然而,屏障不能只有一道。治理未成年人文身應像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一樣在國家立法中予以明確,在未成年人保護法中明確了禁止性規定,提高法律位階,加大震懾力。同時,明確監管部門職責,細化明晰罰則標準,為執法進一步提供明確依據。

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宋英輝提出,未成年人文身與法律確立的基本原則相悖,未成年人保護法若未能及時作出補充,可先完善地方立法,制定行業標準,明確經營資質、各方職責、納入強制報告範圍等,多措並舉加強未成年人文身治理。

多位受訪檢察官與學者也表達了類似觀點。章旭琪向記者表達了自己的擔憂:「目前,文身機構未被列入醫療美容範疇,文身人員從業資質、執業規則均處於監管缺失的狀態。」

為有效解決上述問題,章旭琪進一步建議,應加大文身行業治理力度,儘快出台相關行業標準,建立文身行業准入制度以及黑名單,對從業人員資質、文身針來源、處理機制等給予明確規範和限定。

記者了解到,一些地方已開始利用「小切口」立法治理未成年人文身。如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的《海南經濟特區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務若干規定》規定,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務,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脅迫、引誘、教唆未成年人文身,並要求文身服務機構盡到提示義務和合理注意義務。此外,該文件明確相關部門監管職責,分別規定了市場監管部門、衛健部門、民政部門對相關市場主體、醫療衛生機構(含醫療美容機構)、社會組織的監管和指導職責。

上海、江蘇、浙江等地也以地方性立法、人大常委會決議、部門聯合發文等形式出台了禁止性規定。

還有地方針對去除文身這一難題出台專項規定,為未成年人去除文身提供法治保障。廣東省惠東縣檢察院與該縣衛生健康局、惠州市皮膚病醫院聯合簽訂《未成年人「去除文身」工作規定》,明確惠東縣檢察院在履職中發現未成年人文身的,應當對其文身情況進行社會調查;對有去除文身意願的向其出具《未成年人去除文身介紹信》,並提交至惠州市皮膚病醫院。醫院將以最優價格最好效果給未成年人提供安全規範的去除文身服務。

記者以「文身」為關鍵詞在多個平台進行搜索發現,一些社交媒體平台在頁面上方有「不能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務」的提醒,其他網絡平台尚未發現類似提醒,並且以未成年人帳號登錄的話可以看到許多關於文身的內容。

對此,任維建議,根據最有利於未成年人原則,為最大限度保護未成年人權益,應強化對電影、電視劇製作方和短視頻平台等的監管。網絡媒體僅僅不主動誘導未成年人文身只是基礎,還應擔負起保護未成年人的職責,主動宣傳文身的危害,幫助未成年人自覺抵制文身,對專門面向未成年人帳號的內容更要進行嚴格審查,禁止出現文身的音視頻信息。相關主管單位也應負起審查職責。

記者手記

從心出發

從關心孩子入手

採訪中,我向所有受訪者提出一個同樣的問題:「如何才能有效遏制文身低齡化傾向?」他們的答案非常一致:「從心出發,從關心孩子入手。」

未成年人很容易被新鮮事物所吸引,這是客觀事實。家長、學校、監管部門等要遵循青少年兒童身心發育的規律,將情理法貫穿教育始終,讓孩子們自覺遠離文身。當然,未成年人喜歡接觸新事物背後的原因,同樣需要審慎對待。「缺乏認同感」,是檢察官講述涉未成年人案件時頻頻提到的詞語,這也是一些未成年人選擇文身的根本原因——「別人都文了,我不文就會被排斥」。因此,面對孩子們的文身等看似荒唐的需求,我們不能一味責怪,甚至是貼上「壞孩子」等負面標籤,要更多關注孩子的心理和情緒問題,給足孩子安全感、歸屬感和成就感,引導孩子樹立正確的「三觀」,理性看待新鮮事物,慎重交友。特別是為人父母者,要用心修好「家庭教育」這門功課,尊重孩子、接納孩子、托舉孩子,讓孩子在愛和溫暖的氛圍中長大,充分感受到自己的價值和被需要。

(檢察日報 楊璐嘉)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5a5c5a8e745676064ac558f978a57a7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