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檢察機關起訴的4宗妨害疫情防控案件全部獲判

2020-02-13     海曙檢察

正義網廣州2月13日電(記者鍾亞雅 通訊員劉明皓 熊煥)自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廣東省廣州市檢察機關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市委以及上級檢察機關各項決策部署,堅持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依法從嚴從快懲治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違法犯罪,積極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貢獻檢察力量。

  2月13日,廣州市檢察機關依法派員出席法庭,分別對4宗利用疫情實施犯罪的案件支持公訴。庭審中,檢察官的指控鏗鏘有力、正氣凜然。面對檢察官的指控,4名被告人均表示認罪認罰;法院當庭宣判,採納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分別判處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個月至四年不等。

  其中,由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2宗涉口罩詐騙案中,被告人韋某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被告人宋某某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由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1宗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案中,被告人白某某因犯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

  由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1宗涉口罩詐騙案中,被告人麥某某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法律不容挑戰,社會秩序不可踐踏,疫情更不能被非法份子利用以實施違法犯罪!廣州檢察將手持法律利劍,誓為疫情保駕護航!

  韋某詐騙案

  2020年1月26日至1月27日期間,被告人韋某利用疫情期間民眾對口罩迫切需求的心理,通過在微信群發布虛假的可低價訂購KN95型號口罩的信息,先後騙得被害人黃某某、陳某某、史某某、劉某某共計人民幣122500元,得手後,韋某將上述錢款用於購買汽車、日常消費等。同年1月31日1時許,公安人員在廣西壯族自治區來賓市興賓區遷江鎮抓獲韋某,當場查獲其用贓款購買的大眾牌小型汽車1輛。白雲區人民檢察院於2月10日以詐騙罪對被告人韋某提起公訴,2月13日,該院檢察長馮磊擔當公訴人出庭支持公訴,指出被告人韋某假借銷售疫情防控物品的名義騙取公私財物,數額巨大,且是累犯,應依法從重處罰。檢察機關提出的指控意見獲得法庭的支持,被告人韋某被當庭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

  宋某某詐騙案

  2020年1月30日至1月31日期間,被告人宋某某利用疫情期間民眾對口罩迫切需求的心理,通過在微信群發布虛假的出售口罩的信息,以微信收取貨款後拉黑對方帳戶的方式,先後騙得被害人謝某某、鄧某某、梁某某、鍾某某共計人民幣7450元。案發後,被告人家屬退還謝某某人民幣6000元。白雲區人民檢察院於2月10日以詐騙罪對被告人宋某某提起公訴,2月13日,法院開庭審理,當庭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白某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案

  2020年1月22日至25日,被告人白某某分別以人民幣31450元、162650元的價格向上家林某某、王某某購買假冒3M註冊商標的口罩共50250個。2020年1月22日至28日,被告人白某某將該批假冒3M註冊商標的口罩以人民幣305625元的價格出售給下家張某某。該批口罩經過多層轉售,最終由熱心人士捐贈給湖北省武漢市某醫院。荔灣區人民檢察院於2月10日以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對被告人白某某提起公訴,2月13日,法院開庭審理,當庭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

  麥某某詐騙案

  2020年2月3日,被告人麥某某利用疫情期間醫用口罩緊缺的形勢,在微信網絡平台發布虛假的口罩售賣信息,誘騙被害人李某向其購買口罩並微信支付貨款人民幣3600元,後將對方列入微信黑名單。越秀區人民檢察院於2月10日以詐騙罪對被告人麥某某提起公訴,2月13日,法院開庭審理,當庭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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