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周刊 | 家裝電線報價7元每米?江都一市民把裝修公司給告了

2019-10-15     江都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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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十月是家裝旺季

很多市民都會選擇在這兩個月裝修新房

因為經過幾個月的裝修、散味後

就到了春節

過年前住進新家

萬象更新、喜氣洋洋

那麼,「金九銀十」家裝季

市民需要注意些什麼?

法官以案釋法,給你答案

案 情 梗 概

2018年8月,市民林某準備裝修孩子學校附近一套住房,於是與某裝潢公司達成裝飾裝修施工合同,雙方約定,施工面積110平方米,施工期限3個月,包工包料,總價款22萬元,分別於開工之日付30%,水電排放結束付30%,瓦工完工時付20%,保潔結束並驗收後付10%,餘款10%一年後付清。

合同簽訂後,雙方選了一個黃道吉日開工,林某按約支付了6.6萬元。水電排放工程結束後,瓦工準備進場時,林某經朋友提醒,發現裝潢公司報價單中,電線價格7元/米,而市場上正常價格是1元/米,報價是市場價的7倍!林某對此頗為惱火,要求裝潢公司扣減差價,否則拒絕繼續付款。裝潢公司不同意並停工,雙方僵持不下。

轉眼過了春節,到了今年春天開學季,林某的孩子準備入學,可學校附近的房子的裝修還處於停工狀態。於是林某訴至江都法院,認為裝潢公司超期未完工,要求解除裝修合同並給付違約金。裝潢公司反訴認為,林某未按約付款,要求繼續履行合同並給付工程款。

江都法院受理案件後,組織原被告雙方進行調解,發現雙方已經互不信任,失去了合作的基礎,故建議雙方終止合作,按實結算。最終,經法院調解,雙方達成協議,解除雙方簽訂的裝修裝飾合同,林某已付的6.6萬元沖抵已經完工的工程款,雙方均放棄違約金的主張。

江都法院民一庭副庭長 張夏雲

1 新房裝修是件開心的是,也是件大事。市民們裝修前,最好到建材市場做好選材、詢價等準備工作,裝修時最好選擇有資質的正規裝潢公司;簽訂裝修合同時,要對於裝修式樣、建材型號、裝修進度、付款方式等作詳細約定,對於附件中的裝修項目的明細及單價認真核對,以免履行合同過程中,雙方對於合同條款約定不明發生爭議,鬧得不開心,也防止一些不良商家在材料上以次充好、施工中偷工減料,或者臨時加工加;施工過程中,雙方共同參與每個裝修環節完工時的驗收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以免給付工程款時以質量問題說事。

廣大裝修公司

也要本著「信譽至上」的原則

對客戶負責、對自己負責

確保材料質量、裝修質量

為公司贏得「回頭客」

來源:今日江都

編輯:阿嬌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5I3AzG0BMH2_cNUgsyv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