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每個人的手上有很多細紋,這些細紋由我們手掌上凸起綴成的很多線條組成,並且形成了各種類型的圖案,這就是我們的指紋。每個人的指紋如果根據紋路來分,可以分為斗型紋,弓型紋,以及箕型紋。
斗型紋是指有所有的紋路像水中的漩渦一樣,一層一層地向外展開;弓型紋,顧名思義,像一張弓一樣;箕型紋則是指紋路朝一邊開口,有點像以前農村家裡使用的簸萁。我們常見的是斗型紋和箕型紋,弓型紋比較少見。
簸萁
指紋是什麼?
指紋是我們全身皮膚的一個比較特殊的現象,我們身體中,除了手指和腳趾,其他地方的身體都沒有出現類似的特點。其他地方的皮膚可能也會出現褶皺,但是隨著時間的發展,這些褶皺要麼消失,要麼會發生變化。
但是我們的指紋就不一樣,一般來說,一個人的指紋是不太可能發生變化的。一個人的指紋是在娘胎里就形成的,直到14歲,這些指紋就完全定型,不再會發生改變。也就是說你如果未成年,指紋還是有可能發生變化的,不過這些變化也是非常細微的。
不僅僅是我們人類有指紋,所有靈長類都有指紋,至於為什麼會長指紋,現在很難有科學的解釋,也許是為了更好的散熱,也許是為了增大表面積,增加手掌、腳掌的摩擦力。因為它在人類進化當中保留了下來,所以我們每個人幾乎都擁有指紋。
指紋出汗我們是很難觀察到的,我們大部分的汗液都是通過毛孔排出的,指紋間排出的汗非常少,每個人從手上排出的汗液大概也就二三十滴這樣。這些排出的汗液,會給我們留下痕跡,因為這些汗液里不僅僅有水,還有脂肪和蛋白質。
因此你在觸碰某些物體的時候,這些脂肪和蛋白質就會像你在泥地里留下的腳印一樣,留在你接觸的物體表面。如果是桌椅板凳,你可能很難觀察到,如果你觀察手機螢幕,就會發現有很多指紋的痕跡。
如何識別指紋?
警察破案的時候,就是通過尋找犯罪嫌疑人留下的指紋,找到犯罪線索。為什麼找到指紋就能夠找到找到線索了呢?那是因為每個人的指紋幾乎都是不一樣的,重複的機率在150億分之一。
警察如何找到指紋呢?如果指紋留在門把手等這些非吸水性物體表面,通常可以用粉末,磁粉來對指紋取證。而如果指紋留在了紙張或者皮革上,我們可以通過化學物質讓指紋顯現,比如利用碘晶體加熱,產生的蒸汽,這樣指紋留下的那些脂肪和蛋白質就會和碘蒸汽發生反應,便會出現黃棕色的指紋。
警察通過辨認指紋凸起線條的特徵,也就是特徵點來辨別指紋。指紋有150個特徵點,對比其中一些特徵點,如果彼此吻合,那麼就會被認定為同一個人。每個國家對於特徵點的數量認定是不一樣的,比如在英國,需要16個特徵點相吻合才能被視為同一人,在澳大利亞則是12個特徵點,而中國則是7個特徵點。
之所以選擇特點進行比對,那是因為在犯罪現場,取到的指紋往往不完整或者模糊不清的,所以會選擇一些特徵點進行比對。當然特徵點不能按照斗型紋、箕型紋來比較,而是按照指紋的分叉點、終止點、三角點以及中心點來比對的。
能不能修改指紋?
在宋朝《洗冤錄》其中就有很多利用指紋斷案的案例,也有人因此會割掉自己的手指,到了元朝,改用手掌畫押,這樣就增加了案犯的破壞成本。現代也有案犯通過強酸來破壞自己的指紋,甚至有些人通過外科手術的方式,切除手指上的指紋。
不過切除指紋,過一段時間皮膚重新長出來之後,指紋還是會恢復成原來的樣子,即使割掉手指的深層皮膚也是一樣。不過也真有把自己指紋給完全消除掉的,1941年美國警察就抓到一個完全沒有指紋的嫌疑人,當時警察就懷疑他通過消除指紋來刻意隱藏自己的身份,後來經過確認,還真是一位重要的嫌疑犯,你看畫貓不成反類虎,隱藏指紋倒是把自己給栽進去了。不過現在認定身份的方式很多,比如DNA,虹膜等,指紋更沒有必要去毀壞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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